楠木軒

“從未對黨忠誠老實”,這份雙開通報表述罕見

由 頻長志 發佈於 綜合

  9月22上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公佈了江蘇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王立科被“雙開”的消息。

  根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最新通報,王立科1984年12月入黨後的30多年來,“從未真正樹立理想信念,從未對黨忠誠老實”。

  通報指出,經查,王立科從未真正樹立理想信念,從未對黨忠誠老實,政治上毫無原則,喪失“四個意識”,參與在黨內搞團團夥夥,為謀求個人職務晉升大搞政治投機、攀附貼靠,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特權思想嚴重,生活奢靡腐敗,違規長期佔用公車和辦公用房,長期安排多名公職、現役人員為其及家人提供服務;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向組織説明問題,篡改、偽造個人檔案,賣官鬻爵,嚴重破壞任職地區政法系統特別是公安系統的政治生態;縱容、默許親屬利用其職權謀取私利,腐化墮落,大搞錢色交易;貪婪妄為,為謀取不正當利益向他人賄送鉅額財物,肆無忌憚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在企業經營、貸款辦理、職務調整等方面為他人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長期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

  

  澎湃新聞查詢發現,通報中的“從未真正樹立理想信念,從未對黨忠誠老實,政治上毫無原則”、“長期安排多名公職、現役人員為其及家人提供服務”等表述均為此前罕見。這名當時“主動投案”的副省級領導,還被批“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

  公開簡歷顯示,王立科,男,1964年12月生,滿族,山東蓬萊人,中央黨校大學學歷,工商管理碩士學位,1984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0年12月參加工作。

  王立科早年長期在遼寧省內基層公安系統任職,曾任錦州市公安局副局長,葫蘆島市公安局局長,葫蘆島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遼寧省公安廳副廳長,遼寧省公安廳副廳長、大連市公安局局長,大連市政府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

  王立科於2013年3月南下調任江蘇省省長助理、省公安廳廳長,當年12月當選江蘇省副省長,躋身副部級幹部之列。2015年11月,王立科出任江蘇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書記,併兼任省公安廳廳長至2017年7月。

  2020年10月24日晚8點,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佈消息:江蘇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王立科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最新通報指出,王立科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行賄犯罪等,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特別惡劣,情節特別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王立科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