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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歌母親訴劉鑫生命權糾紛案庭審結束:分歧較大,擇期宣判

由 不新伏 發佈於 綜合

本文轉自【澎湃新聞】;

4月15日12時許,備受關注的江歌母親訴劉鑫生命權糾紛案庭審結束,澎湃新聞從庭審現場獲悉,審判長最後宣佈,雙方分歧較大,將擇期宣判。

江秋蓮的代理律師黃樂平此前告訴澎湃新聞,本次起訴的主要理由為:被告劉鑫雖然沒有直接參與陳世峯對江歌的故意殺人行為,但劉鑫對江歌死亡存在無可推卸的重大過錯。

劉鑫方律師庭審中稱,本次做無責抗辯。

澎湃新聞此前報道,2016年11月3日凌晨,在日本東京住所門外,江歌被室友劉鑫的前男友陳世峯殺害,年僅24歲。有質疑者稱,江歌的死與劉鑫有關。兇案發生時,劉鑫在住所內,未對江歌施以援手。

當地時間2017年12月20日下午3點,日本東京地方裁判所當庭宣判,陳世峯犯故意殺人罪和恐嚇罪,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

2018年10月15日,江秋蓮通過微博表示啓動對劉鑫的法律訴訟。

2020年3月29日,青島城陽區法院發佈公告稱,該院受理原告江秋蓮訴劉鑫生命權糾紛一案。

2020年6月5日9時許,該案召開第一次庭前會議,劉鑫方面無一人出席。

2020年11月20日,該案召開第二次庭前會議。江秋蓮方共舉證10組51項證據,提出索賠金額為203萬餘元。

2021年4月8日,江秋蓮收到該案件的法院開庭傳票,她表示屆時到場參加庭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