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車險綜合改革“滿月”,你的保費下降了嗎?

由 時愛蘭 發佈於 綜合

車險綜合改革如今有一個月時間了,綜合來看改革後車險價格普遍下降,保障也有所增加。

交強險總責任限額提高 下浮比率擴大

記者來到了北京一家汽車銷售服務4S店,一位車主剛剛續保了新的交強險和商業車險。

北京車主:(汽車)到今年剛好一年,之前上保險的時候還沒有這個政策。 上保險更簡單了,價格也省了(百分之)二三十, 大概降了兩千多塊錢。

新的交強險總責任限額從之前的12.2萬元提高到20萬元,價格下浮比率由原來最低優惠30%擴大到優惠50%。

太平洋產險北京分公司高嶽:這次綜改,首先交強險基礎保費沒有變化,但對於上年沒有出險的,以及連續多年沒有出險客户的無賠款優惠係數,還是有進一步的下浮,保費有進一步下降。

另外,對於輕微交通事故,只要雙方沒有人員傷亡,賠償金額在2000元之內,就不會納入第二年交強險保費上調浮動的因素。簡單來説,就是遇到小擦小碰,下一年的交強險保費不會漲。

新商業車險保障更全面 價格總體下降

交強險保障增加了,在購買商業車險的時候,又有哪些該瞭解清楚的變化呢?新老商業車險有何區別?

北京車主:最主要是原來的保險分的種類太多了,像車損、不計免賠、玻璃等,(以前)總是會讓我們去選擇,弄不清楚哪一些東西(附加險)是幹什麼的。

車主向記者反映的也是商業車險改革之前的一種現象,改革前商業車險由車損險、第三者責任險、車上人員責任險和盜搶險等4項主險和多項附加險組合而成。很多消費者因為沒有買附加險而不能獲賠。如車窗被砸壞,如果沒有買附加玻璃險就無法獲得賠付。改革後,只要買了車損險,就默認有7個附加險,避免扯皮現象發生。

太平洋產險北京分公司高嶽:車損險是擴大了保險責任,我們加入了七條保險責任,原來在附加險體現的,比如玻璃險、發動機涉水險,這些產品的責任從原來的附加險調到了主險車損險的保險責任內。

車險改革後,綜合來看大部分車主保費普遍降低,但也有出險率較高的車主保費不降反增。

廣通集團汽車銷售經理肖卓:(價格)這個決定因素,現在從原來的單一出險次數,頭一年的出險次數變成三年之內的出險次數,包括個人的徵信、被保險人的駕齡、被保險人的年齡等一系列因素去綜合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