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見習記者 鄒阿江 記者 羅田怡
按照國家、省關於組織開展2021年(第28批)國家企業技術中心認定工作及國家企業技術中心評價工作要求,為進一步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根據《國家企業技術中心認定管理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財政部、海關總署、税務總局2016年第34號令,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和《國家企業技術中心認定評價工作指南(試行)》(發改辦高技〔2016〕937號,以下簡稱《工作指南(試行)》),現將2021年國家企業技術中心認定和評價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申報條件
1.申報企業滿足《管理辦法》要求具備的基本條件。
2.申報企業主營業務符合《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產品和服務指導目錄》(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告2017年第1號)範圍要求,對同時符合《綠色產業指導目錄(2019年版)》(發改環資〔2019〕293號)的企業優先予以考慮。
3.按照國家企業技術中心評價方法,申報企業技術中心初評得分高於70分(含70分)。
4.企業在申報受理截止日期前三年內未受到税務、海關等部門行政處罰,目前未納入失信懲戒名單。
申報方式
2021年國家企業技術中心申報採取紙質材料和電子材料同步報送方式。
紙質材料由申報單位向所在區(市)縣發改部門申報,由各區(市)縣發改、經信、科技、財政、税務主管部門聯合行文推薦轉報市發改委等5部門。
電子材料採取在線申報方式。請登錄四川省發展改革委創新平台管理系統,按説明進行註冊、登錄和操作,在線填寫國家企業技術中心相關信息並上傳相關材料。
申報截止時間
2021年9月20日17:00
評價工作
1.請各區(市)縣發改部門認真組織屬地國家企業技術中心所在企業(包括中央管理企業、國務院部門管理企業),按照《工作指南(試行)》相關要求,做好評價材料編寫和填報工作(國家企業技術中心分中心獨立參與評價)。
2.參評單位於2021年10月11日前,通過國家企業技術中心信息系統填報評價材料電子版。
3.請發生更名或重組的國家企業技術中心所在企業,填寫國家企業技術中心名稱變更情況表(附件),並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彙總報送成都發改委。
聯 系 人:劉 準
聯繫電話:028-61886140
掃碼查看《國家企業技術中心評價方法》
掃碼查看《成都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組織開展2021年(第28批)國家企業技術中心認定及國家企業技術中心評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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