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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原黨組書記、主任鄭東來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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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清風恩施消息:

日前,經恩施州委批准,恩施州紀委監委對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原黨組書記、主任鄭東來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鄭東來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違反政治紀律,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不堅決、打折扣、搞變通,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違規接受吃請,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反組織紀律,在職工錄用工作中違規為他人謀利;違反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受賄罪;違反程序,違規決策,造成國家財政資金重大損失,涉嫌濫用職權罪。

鄭東來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罪和濫用職權罪,且在黨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恩施州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恩施州委批准,決定給予鄭東來開除黨籍處分;由恩施州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瀟湘晨報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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