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抱着自家煤氣罐跑到加油站報警喊“炸了”,10月9日北青-北京頭條記者獲悉,該男子被北京昌平法院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
今年44歲的李某是來京務工人員,曾因毆打他人、擾亂公共場所秩序被多次行政拘留。
檢方指控,2020年1月22日下午5點左右,李某在酒後,將自家廚房中使用的液化氣罐扛到了北京市昌平區某地的加油站附近。並撥打了報警電話,謊報有爆炸警情。
接報後公安、消防等職能部門迅速啓動應急預案,但到了現場後發現只有李某一人,經過詢問後將其抓獲。
檢方認為,李某行為嚴重擾亂社會秩序,應當以編造虛假恐怖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昌平法院審理認為,李某故意編造虛假爆炸恐怖信息,嚴重擾亂社會秩序,致使公安、消防等職能部門採取緊急應對措施,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鑑於其自願認罪,到案後如實供述其犯罪行為,以及其身體不好,家庭困難等原因,在量刑時酌予考慮。
最終,李某犯編造虛假恐怖信息罪,被昌平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
文/王浩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