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通報了兩位退休官員被查的消息:原旅遊局巡視員李鶴,66歲,已退休6年多;煤田地質局原局長王振林,75歲,已退休近15年,刷新了官員被查的年齡紀錄。媒體梳理發現,十九大以來,退休官員被查的案例大幅增加,有的辦完退休手續同年就被查,有的退休18年仍難逃問責。
隨着反腐力度不斷加大,一些領域正在開展倒查專項行動。比如,2020年,內蒙古倒查煤炭資源領域腐敗20年,累計立案查處869人,包括31名廳局級幹部和203名縣處級幹部,其中不少人已退休多年。在多地爆出“紙面服刑”事件後,監獄系統也對“減、假、暫”案件倒查20年,“拔出蘿蔔帶出泥”、查處一案帶一串,同樣有不少“高齡貪官”鋃鐺入獄。
倒查20年,是推進反腐敗鬥爭的攻堅戰,是淨化和修復政治生態的攻堅戰,時間跨度大、涉及層面廣、牽扯的利益關係複雜,在官場造成很大震撼。
之所以要倒查,是因為很多腐敗問題根子很深,時間跨度很大,短期內難以察覺。以涉煤腐敗為例,很多問題已滋生蔓延數十年,有些地方几乎各層級幹部都有所牽扯,用辦案人員的話説,“有煤的地區、管煤的部門、涉煤的企業、配煤的項目幾無淨土”。相關問題對政治生態、經濟生態、社會生態、自然生態都造成了破壞和扭曲,要在短期內撕開口子、揭開蓋子、挖出根子絕非易事,而倒查能夠彌補過去在從嚴治吏方面的一些短板。
不過,對於那些“陳年舊案”,地方黨委政府的新官如果蜻蜓點水、浮光掠影,不觸及深層次的矛盾和實質性問題,僅靠在辦公室查檔案、查手續、問程序,或是在思想上有差距、認識上有誤區,其態度就不可能堅決,行動也不可能果敢。
記者參加多次“煤炭倒查20年”的專項會議,採訪過多位辦案人員。最初一些人的思想也有偏差,不願觸及甚至不敢觸及真問題,怕出頭得罪人,怕翻舊賬引火燒身,以“我沒經手”“我不清楚”等理由推諉扯皮。但是,正因為中央和自治區黨委一直沒有改變高壓態勢,一直在出重拳、下狠手,不論身份、職務、貢獻大小、退休與否,只要發現腐敗問題就嚴懲不貸,這才使得相關工作順利推進。
客觀來説,要倒查腐敗問題,談何容易。那得像剝洋葱一樣一層一層地剝,像起土豆一樣一窩一窩地挖。仍以涉煤腐敗為例,探礦權、採礦權如何拿到手、又怎麼轉手的?股權交易背後有沒有貓膩?滅火煤如何變成腐敗煤?招商引資如何變成套煤騙煤?這些違紀違法行為,都不是一般人能幹出來的,而且往往是披着合法外衣幹違法勾當,在程序上也不會輕易留下破綻,辦案、破案都要“啃硬骨頭”。
前些年,在鉅額利益誘惑下,一些地方法規形同虛設,權力肆意妄為:有的“老子前台批煤,子女後面撈錢”;有的幹部赤膊上陣、利用權力直接拿煤;有的通過乾股、暗股等方式參與其中謀利;有的幹部以資源為砝碼,藉機搞攀附、架天線,結權貴,謀職務;有的相互勾連,共同啃噬國家利益,嚴重破壞政治生態……這些都是倒查需要重點關注的問題。
最近,記者在採訪中聽到一種聲音,有些幹部覺得“倒查20年”過於嚴苛,已經影響幹部工作的積極性。出現這種雜音,恰恰説明當前的倒查工作補上了過去反腐工作的一個關鍵漏洞。過去一些問題幹部盼着退休,因為退休就意味着“平安着陸”;如今越來越多退休幹部被查,已經傳遞出明確信號:一朝涉腐,終身可追責。
內蒙古倒查涉煤腐敗,一年挖出50多名高級別幹部,進一步説明了反腐形勢之嚴峻。這也提醒我們,在全面從嚴治黨、從嚴治吏的問題上,絕不能有“差不多了,可以鬆口氣、歇歇腳”的思想,不能有“打好一仗就一勞永逸”的想法,必須利劍高懸、震懾常在、久久為功。
當然,倒查不是把有關問題找出來、把腐敗分子揪出來、把資產損失追回來、把制度機制建起來就萬事大吉了,通過倒查,要從權力觀、事業觀、政績觀、發展觀、羣眾觀層面深入查一查,真正營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生態。通過倒查去除腐敗存量,健全體制機制,形成巨大震懾,才能從源頭上減少腐敗增量,更好地實現政治清明。
欄目主編:張武 文字編輯:程沛 題圖來源:上觀圖編 圖片編輯:朱瓅
來源:作者:新華每日電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