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現在進行了十個全覆蓋,卻無法覆蓋農村的荒涼,致那些在城裏拼搏,卻無處安放靈魂的人們,因為我們的根在農村,卻無法回去——再也回不去的農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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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8日,巴彥淖爾市杭錦後旗人民法院對以姚靜義為首(綽號:小義、義哥)的24名被告人涉黑案一審宣判。
被告人姚靜義因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開設賭場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故意傷害罪、非法拘禁罪、強迫交易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二十一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劉劍瑋等其他23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六個月至二年四個月不等的刑期,並處罰金90萬至3萬元不等的財產刑。
2007年,被告人姚靜義成立了包頭市世鵬工貿有限公司(以下稱世鵬工貿公司),之後,他以公司為聚集點,用提供食宿、發放工資等手段,不斷培植勢力,先後將被告人劉超、宋柏樂、於琪琳等10人籠絡至身邊,在包頭市青山區好勇鬥狠、橫行霸道、欺壓良善。
該組織在包頭市青山區盤踞十餘年,利用組織惡名,稱霸一方,有組織地實施了一系列違法犯罪行為,涉及被害人多達30餘人,造成20餘人受傷。通過違法犯罪活動,該組織聚斂財物,獲取非法經濟利益7000餘萬元。
為控制包頭地區北方奔馳汽車配件銷售市場,姚靜義與手下將配件經銷商的肋骨打斷、指使手下將經銷商的門市部玻璃砸碎,通過黑惡勢力取得了北奔重汽配件公司包頭地區總經銷權,在包頭市北奔配件銷售市場造成惡劣影響。
在此期間,為獲取更大利益,姚靜義直接帶領或指使手下毆打、敲詐勒索配件經銷商,指使手下對配件經銷商門市部進行非法檢查,沒收配件經銷商配件。同時為增加輪胎裝配業務,姚靜義還對北奔高管、車輪廠廠長實施毆打,給包頭地區北方奔馳汽車配件銷售行業的市場準入、經營、競爭等經濟活動造成重要影響。
該犯罪組織架構穩定,有明確組織者、領導者,以暴力威脅及其他手段有組織地實施了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開設賭場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故意傷害罪、非法拘禁罪、強迫交易罪、包庇罪等一系列違法犯罪活動,從中獲取經濟利益,嚴重破壞了當地經濟、社會生活秩序,具備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組織特徵、經濟特徵、行為特徵及危害性特徵。
來源:杭錦後旗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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