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生個兒子交給女兒養,被父母綁架的人生,這輩子等於毀了

由 公松臣 發佈於 綜合

文/可馨育兒

生兒育女是父母繁衍後代的前提,從小呵護子女長大,希望他們將來能夠過上富足、快樂的人生。隨着物質的豐富,生育子女花費還能接受,但是養育的成本過高、週期過長,讓很多人打消了繼續生養的念頭。有人認為,二胎政策釋放後,生養兩個已經夠難了,不敢提三胎的事情,家庭條件不是很好的情況下,生育三胎會使一家人的生活質量下降不少,還有看管、接送、教育等問題,會分散掉很多精力。

即使如此,仍有一些家庭執意要生,他們不會過多考慮小孩吃得好不好?能不能接受良好的教育?多一分盲從,少了幾分理性。

麗麗作為家中的長女,已經上了大學。家庭條件普通靠下,父母靠吃低保過活,後來隨着二胎政策堅持給她生弟弟。因為父母身體狀態出現問題,家中經濟雪上加霜。父母養育弟弟越來越吃力,最後乾脆要求麗麗養育年幼的弟弟,這遭到女兒的強烈反對,她也有自己生活,父母生的孩子憑什麼讓女兒養?被女兒拒絕後被告上法庭,最後判決結果是,姐姐有撫養弟弟的義務。 

此事引起了網友的熱議,他們為姐姐叫屈。有人建議姐姐上本科,再考研,再上博士,使用助學金來完成學業,直到弟弟成年,就可以繞開撫養弟弟的責任了。但是,一直走學業有些困難,因為她的弟弟太小,假如她畢業,弟弟仍是未成年,姐姐也要承擔撫養義務。 

22歲的小姑娘養一個不是自己的小孩,這輩子等於毀了,以後找男朋友也難,哪個男性願意娶個媳婦還得養着小舅子,如果家裏沒礦,養得起三個“寄生蟲”嗎?20出頭的年紀,自己就難養活,這份責任真的是突如其來!講真,此事確實對女兒不算公平,綁架了她的人生。 

有律師強調,兄姐撫養義務需要具備三個條件:一、父母沒有撫養子女的能力,兄姐有自己的工作,且有經濟基礎,弟弟妹妹年幼,無法獨自生活,他們要代替父母行使撫養義務;當兄姐沒有勞動能力或缺乏經濟來源時,被撫養的弟弟妹妹也有反哺的義務;若父母離世,弟弟妹妹無其他撫養人的前提下,年長的兄姐至親,就要支撐起照顧家庭的責任。

比如,杭州殺妻案,媽媽沒了,爸爸面臨坐牢,女兒的養撫問題成個棘手的問題,按法律規定,他的哥哥,即使是同父異母,也有承擔撫養弟弟妹妹的責任。

有時候,我們會感覺對兄姐不公平,但也沒辦法,沒有一個完全公平的解決辦法。旨在保障未成年利益的最大化,血親互幫互助,度過艱難時期。 

生二胎前要考慮哪些因素

1、身體狀況

過去很多夫妻想生二胎,因為政策原因,放棄了這種想法。隨着政策春風襲來,他的塵封的想法再度開啓。但是,由於時間過得太久了,大寶已經一二十歲了,如果生育二胎,心有餘而力不足,身體狀況不如二十多歲時有朝氣。有的甚至40多歲了,若生下二胎,待他們三歲結婚時,自己已到花甲之年,到時候連孫輩都帶不動。

2、經濟基礎

普通家庭不願,不對,是不敢生二胎,多半原因是因為財力有限。被身邊人不斷催生、詢問、勸説,當身邊人都在生二胎時,不生二胎就成了一種“罪”,當然,力勸者無需付出任何代價,只是隨口的一句話,二胎家庭就要承受幾十年的風風雨雨,生育的痛苦,養育的辛苦,不都是靠經濟基礎支撐起來的嗎?

3、孩子意見


我們經常會提到想給大寶多個伴兒,事實上,有的大寶極力反對,多個伴只是父母的一廂情願罷了,以後過得好壞,不都是還要靠自己,未來有很多變數,當小孩長大娶妻生子或嫁人生子後,有些事情是身不由己的,每個家庭有家庭的壓力。獨生子女又面臨父母養老的沉重負擔,但可以獨享父母的財產。總之,各有利弊吧。生二胎時,父母有必要徵求一下大寶的意見和想法,避免引起親情矛盾。 

討論話題:你認為讓長女養兒子合理嗎?説説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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