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執法權安能“外包”?!

由 泉亮霞 發佈於 綜合

“如果你要反抗的話,格殺勿論。”

這不是電影台詞,

而是現實生活發生的真實一幕。

近日,浙江省桐鄉市一位“市容巡查”人員,要求沿街藥店撕掉玻璃窗上的店名標識時,説出了上面這句“霸氣且魔幻”的“台詞”。

在輿論聲討下,當地作出回應,稱該人員系第三方外包公司人員,已責令第三方公司對其停職調查。保安公司則通過微信公眾號公開道歉稱,事發當晚公司已作出調查處置,決定將範某予以辭退。

這位聲稱“格殺勿論”的巡查人員狐假虎威,採取恐嚇和威逼的手段,態度極其惡劣,工作方法簡單粗暴,擾亂了當地羣眾的正常生活,損害了政府部門的形象,理應受到追責懲辦。

然而,當地綜合執法管理局指出此事系“外包人員”所為,利用“外包人員”作為輿論的“滅火器”,作為追責的“擋箭牌”,這樣的“套路”有些熟悉。看似給出答覆,實則避重就輕、推卸責任。

要知道,雖然身份是“外包”的,但責任是明確的,不能“金蟬脱殼”,要把追責落到實處。

更重要的是,政府外包是將一些公共服務外包給專業機構、組織,讓專業的人做專業的事,以實現高效低耗、便民惠民。但是,“市容巡查”、街巷治理明顯涉及執法權,而執法權必須由公共部門來承擔,豈可“外包”兒戲?此事相關的第三方外包公司如何獲得的外包資格,相關部門也需向公眾澄清,從而消除質疑。

見微知著,舉一反三。其他部門、其他地區也要本着“有則改之、無則加勉”的態度對照檢查,對於類似問題及時查擺整改,堅決打擊暴力執法行為,全面提高執法人員業務素質,以法治為人民美好生活保駕護航。

來源:央視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