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董事長落馬6天后,退休3個月的總經理也被查

由 公羊淑軍 發佈於 綜合

3月4日,據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消息:內蒙古交通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副書記、總經理、董事趙俊生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6天前,2月26日,內蒙古交通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鄭俊落馬。

據官方簡歷,趙俊生生於1960年9月,早期曾在呼和浩特市煤氣化總公司、呼和浩特市熱力公司等單位工作,1995年調至呼和浩特市建設局,1999年任呼和浩特市建設局副局長,並先後兼任呼和浩特市公交總公司總經理、呼和浩特市城發市政基礎設施投資公司總經理等職。

2001年,趙俊生任呼和浩特市城發投資經營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任職12年,至2013年調任呼和浩特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主任。

2014年,趙俊生調任內蒙古交通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副書記、總經理。2019年5月,原任內蒙古自治區發改委副主任鄭俊調任內蒙古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兩人共事1年多。

2020年12月,趙俊生退休。

2020年3月22日至5月28日,內蒙古自治區黨委第十二巡視組對交投集團黨委開展了常規巡視,並於7月14日向交投集團黨委反饋了巡視意見。

內蒙古自治區黨委第十二巡視組指出,內蒙古交通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存在一些突出問題。主要是:貫徹深化國企改革決策部署不到位,推進高質量發展動力不足、行動遲緩,偏離主業、盲目投資問題突出;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到位,分支機構層級眾多且監管失控,用權任性、用錢任性問題易發多發;防範化解重大風險不力,違規擔保、違規借貸、資產閒置問題突出;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問題時有發生,存在違規公務接待、變相公款旅遊、鋪張浪費等問題;執行黨管幹部原則不嚴肅,幹部管理不規範;巡視、審計整改不到位,存在邊改邊犯現象。同時,巡視組還收到反映一些領導幹部的問題線索,已按規定轉有關方面處理。

當時,內蒙古交通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書記鄭俊作了表態,集團堅決接受自治區黨委第十二巡視組的反饋意見建議和要求,在自治區黨委的正確領導下,在巡視組的指導和幫助下,以求真務實的工作態度,以抓鐵有痕、踏石留印的精神,全力抓好巡視整改工作,以實際成效向自治區黨委、黨委巡視組交上一份滿意的答卷。

趙俊生簡歷

趙俊生,男,漢族,1960年9月出生,內蒙古呼和浩特市人,大學學歷,1982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3年8月參加工作。

1983年8月至1984年8月,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煤氣化總公司動力科技術員;

1984年8月至1995年6月,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熱力公司科長、副總經理;

1995年6月至1999年9月,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建設局總工辦主任、公用科科長;

1999年9月至2000年1月,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建設局副局長;

2000年1月至2000年7月,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建設局副局長兼呼和浩特市公交總公司總經理;

2000年7月至2000年9月,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建設局副局長;

2000年9月至2001年9月,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建設局副局長兼呼和浩特市城發市政基礎設施投資公司董事、總經理;

2001年9月至2010年12月,呼和浩特市城發投資經營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副書記、董事、總經理,呼和浩特市建委黨委委員;

2010年12月至2013年1月,呼和浩特市城發投資經營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副書記、總經理、董事,呼和浩特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黨委委員;

2013年1月至2014年1月,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主任;

2014年1月至2014年4月,內蒙古交通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副書記、總經理;

2014年4月至2020年12月,內蒙古交通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副書記、總經理、董事;

2020年12月,退休。

2021年3月被查。

來源:新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