嘗試矇混過“關”的外來物種
央視網消息:青島查獲38只強毒性活螞蟻、廣州查獲50只活體巨人恐蟻、北京查獲19只活體火蠑螈……近日,海關頻繁截獲活體生物,國家生態安全問題再度引起熱議。
平均每天截獲約190種次有害生物
2020年,全國海關共截獲檢疫性有害生物384種、6.95萬次(相當於每天平均截獲約190種次),並從進境旅客攜帶物、寄遞物中截獲來自102個國家或地區的外來物種1258種、4270批。
(關員對查獲的活體魚依法扣留 圖源:海關總署官網)
此外,海關總署官網顯示,今年一季度海關在郵件、快件、旅客攜帶物渠道截獲外來物種710種、1749批次。
雖然數據顯示海關截獲外來物種次數大幅增加,有效維護了國門生物安全,但非法引入外來物種的情況依然需要重視。生態環境部此前發佈的《2019中國生態環境狀況公報》顯示,當前全國已發現660多種外來入侵物種,其中,71種對自然生態系統已造成或具有潛在威脅並被列入《中國外來入侵物種名單》。67個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外來入侵物種調查結果表明,215種外來入侵物種已入侵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其中48種外來入侵物種被列入《中國外來入侵物種名單》。
嘗試矇混過“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攜帶、郵寄進境的動植物及其產品名錄》規定,除了具有官方動物檢疫證書和疫苗接種證書的犬、貓等伴侶動物外,所有活動物均屬於禁止攜帶、郵寄物品的範圍之內。
(上海郵局海關查獲活體螞蟻 圖源:海關總署官網)
但近年隨着國內寵物市場的需求增長,寵物愛好者常常將外來稀有物種作為寵物飼養,有寵物愛好者和經營者通過郵寄的方式非法進境一些稀有甚至劇毒的寵物。
央視網記者發現,這些裝有外來物種的包裹多數在入境申報品名上“動手腳”,其中多以“禮品”“玩具模型”等進行申報,嘗試矇混過“關”。
人為引進外來物種如何量刑?仍存在監管盲區
隨着自身帶有危害性的活體生物屢次登上熱搜,網友對引進外來物種的寄件人和收件人如何量刑提出了疑問。
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中明確規定,“違反國家規定,非法引進、釋放或者丟棄外來入侵物種,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此外,今年4月15日起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第六十條明確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批准,不得擅自引進、釋放或者丟棄外來物種。同時,第八十一條還規定,未經批准,擅自引進外來物種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根據職責分工,沒收引進的外來物種,並處五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但實際上,“異寵圈”早已經形成了自己的“繁殖鏈”,徹底禁止養殖面臨困難。不久前,蘇州海關截獲8只活體長戟大兜蟲,若被用於境內人工飼養、繁殖,一旦逸散定殖,將對我國生態環境構成威脅。
但央視網記者發現,某電商平台仍有店鋪在兜售。
“我們店裏的甲蟲不是(受)保護的,是普通的。”央視網記者採訪到某售賣長戟大兜蟲店鋪的店主,他表示這個物種的源頭可追溯到十幾年前,目前基本都是國內人工飼養,是正常的寵物。“沒有什麼規定説這個不可以養,也沒有什麼規定説這個可以養,都是看個人愛好。”此外,店主明確向記者表示“不能放生”。
小生物可能引發大危害
為什麼一粒種子或是一隻螞蟻會破壞生態系統,導致生態失衡?
據瞭解,非法攜帶或郵寄植物種子種苗入境,易傳播危險性有害生物,甚至可能威脅本土物種生存,對國內生態環境安全造成極大危害。
此外,活動物是動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的主要傳染源或傳播媒介,尤其是新型寵物和野生動物,可能帶有未知的病原微生物。這些外來物種未經檢疫評估,一旦發生逃逸、丟棄等情況,可能對我國農林畜牧業、生態環境造成嚴重危害。
目前,海關總署已將外來入侵物種口岸防控工作納入“十四五”海關發展規劃,並於3月31日啓動“國門綠盾2021”行動。同時為確保生物安全法落實落細,海關總署進一步完善了風險監測預警、調查評估、檢疫准入、應急處置等口岸動植物疫情和外來物種防控制度。
海關也向外界發出提醒:請了解並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不要攜帶或郵寄禁止進境的活體動物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