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婚房可以不寫我的名字,彩禮不給也行,但必須簽了這份婚前協議

由 司徒元基 發佈於 綜合

導語
很多人在擇偶的時候,都希望能找到一個和自己相伴到老的人,而且婚姻不是兒戲,每個人找對象都很認真的挑選,下面就有一個案例,一個女人自述:“婚房可以不寫我的名字,彩禮給不給無所謂,但必須要籤這個婚前協議”,一起來看看是什麼協議?
小雅
小雅和她男朋友小軍在一起了4年,現在他們也是時候可以結婚了,然後他們就安排了兩家人一起見面。
吃飯的時候,氣氛還是挺好的,對方父母都很滿意他們。
然後小雅的媽媽認為,自己的女兒結婚後,必須要過得好,所以就要求小軍給20萬彩禮,還要小軍在他的房子上寫上女兒的名字。
當時,小軍一家人聽到這個要求之後,都特別不高興,也不怎麼樂意,小軍媽媽覺得,兩個人都談了4年的戀愛,感情都這麼好了,幹嘛還要彩禮錢,彩禮給不給都無所謂,只要兩人過得好就行了。
小軍媽媽還説:“房子是我們買的,而且小雅一毛錢都沒出,我覺得小雅沒有資格在房子上寫上她的名字,畢竟,換着誰誰都不願意”。
當時小雅父母聽了之後,臉色立馬變了,氣氛立馬的變差了。
小雅媽媽認為:“我就一個女兒,而且也就結一次婚,要求給20萬彩禮一點都不多,而且我家還會陪嫁一輛50萬的寶馬過去,按道理來説,你們並不虧,而是賺了,20萬彩禮根本就不多,希望你們好好想想”。
小軍父母就是不想給彩禮,認為小雅都和小軍談了這麼久,不應該因為錢傷感情,然後雙方家庭都沒有同意對方的做法。
當時小雅看到氣氛特別尷尬,而且雙方父母的臉色都不好,然後就站出來勸了雙方父母,後來才緩解這份尷尬,兩家人也為了不讓自己的孩子為難,假裝和睦相處。
吃完飯後都回到了各自的家庭,小雅看到媽媽特別不高興,認為小軍父母這樣的做法是不對的, 而且小軍的父母和小軍根本就不疼愛自己的女兒,認為女兒嫁過去會受苦。
自從那件事之後, 小軍一直覺得小雅不理解他們家,還覺得小雅父母不可理喻,小軍也沒有幫小雅説話,認為小雅不懂事,不尊重他的父母。
小雅想了一段時間後,和小軍説:“婚房可以不加我的名字,彩禮給不給無所謂,但你必須簽了這份婚前協議書”。
小雅的婚前協議書是這樣的:
第一:婚前財產要分清楚。
反正你家人都説房子不肯寫我的名,那你婚前借的所有錢,我都不可能會幫你還,所以必須要簽了這份協議,這樣我才不用和你一起還債。
反正你家裏的所有爛攤子,我都不會幫忙收拾,你也不能用我的錢,因為你沒資格。
第二:孩子出生後必須讓你爸媽帶。
我是不可能做一個家庭主婦,你都不肯給彩禮,證明你們家根本就不心疼我,也不把我放在眼裏,我嫁過去之後只會受苦,我不會讓自己受委屈,孩子出生後,就讓爸媽必須要給我帶孩子。
我不會在家裏帶孩子,我要去工作,我要有自己的經濟獨立,要是我天天在家帶孩子,然後又要問你拿錢用,到時候你肯定會説我沒收入還要問你拿錢。
如果哪天你不喜歡我了,想甩掉我,那這個時候,我豈不是什麼都沒有。
所以,生了孩子後,我要去工作,我要有自己的經濟獨立,這樣我以後的生活才會有保障,孩子讓你爸媽帶,我是不可能會帶,我要努力忙於拼搏,讓自己有一番成就。
第三:我不會為你父母養老,和他們也沒有任何血緣關係,也沒有那個義務。
你們什麼都不想給我,想找一個不要錢的老婆,我都已經虧死了,和你結婚之後,你肯定更加不會看重我,還會覺得我分文不值,所以我不會為你父母養老,就算你父母生病了,我也不會理。
不管他們有什麼事情?都不要來麻煩我,我一點責任都沒有,你們一家人都這麼不尊重我,我為什麼要尊重你們?本來我爸媽的要求根本就不高,可是你們家小氣,什麼都不想出,什麼都不想給,天底下哪有免費的午餐,你們一家人真的是異想天開,我可以和你結婚,但你必須簽了這個婚前協議,如果你覺得沒什麼問題,那我們就結婚,如果你有意見,那我們就到此為止。
小軍看到了這三個婚前協議後,怎麼樣都不同意,然後和小雅大吵了一架,也因為這件事,兩家人成了仇人,最終也沒有順利結婚,直接分手了。
得到這樣的結局,小雅覺得自己並沒有錯,也沒有後悔自己這樣做,她説:“如果他家人什麼都不想給我,那我嫁過去之後,豈不是什麼都不是?他們一家人也不會好好對待我,因為他們覺得我不值錢,我爸媽把我養這麼大,在我身上花了很多錢,難道要20萬很多嗎,而且我爸媽還陪嫁一輛50萬的寶馬,他們都不同意,只能説他們太傻了,我不會嫁給這樣的家庭,嫁過去也不會幸福,像我男朋友這樣的家庭,估計一輩子都找不到老婆”。
其實,很多情侶都因為彩禮的事情,最終都沒能走在一起。
給彩禮女方,是對女方的尊重,不管是多少,都是男方的心意。
如果男方,都不願給彩禮,什麼都不想讓女方得到,那證明男方一點都不珍惜女方,也不尊重女方,像這樣的家庭,就算嫁過去了也會受委屈。
結束語
所以女人,找對象的時候一定要看準人,要找一個愛自己,尊重自己的男人,這樣自己的婚姻才會幸福才會長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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