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法院駁回對前總理英拉“大米瀆職案”的350億泰銖索賠

中新社曼谷4月3日電 據泰國媒體3日報道,泰國中央行政法院2日就財政部向前總理英拉索賠350億泰銖(約合73.8億元人民幣)一案進行一審宣判,判決財政部的行政索賠命令不合法,下令撤銷該索賠令。

泰國財政部於2016年10月13日下達命令,稱英拉任職總理期間在大米收購項目中瀆職,並致使政府損失慘重,要求英拉賠償350億泰銖。英拉隨後向中央行政法院提出訴訟,要求判決撤銷該命令。

行政法院一審判決書指出,大米收購項目的操辦人員均為政府相關部門官員,英拉作為總理,並沒有證據顯示其參與簽署採購或典押大米的合約,甚至沒有證據顯示英拉過問或瞭解這些合約的情況,因此財政部的索賠令不合法,予以撤銷。

此前,泰國中央行政法院已判決涉及該案的時任英拉政府商業部長、助理部長等官員須總共向財政部賠償損失近150億泰銖。

泰國副總理威薩努表示,泰國政府有權對法院2日作出的裁決繼續提出上訴。

英拉的律師則表示,如果財政部提出上訴,他將作好應訴準備。而之前英拉被凍結的個人財產約2億泰銖,包括個人存款和房地產,部分財產已進行拍賣,律師團隊將申請索回這些凍結財產。

大米收購項目是英拉2011年上台後推出的一項旨在惠農的政策,但該政策後來被批導致政府蒙受鉅額虧損且滋生大量腐敗,英拉在下台後因此被控瀆職,其本人則一直否認所有指控。

英拉於2017年8月離開泰國,至今未歸。2017年9月27日,泰國最高法院就“大米弊案”判決英拉構成瀆職罪,缺席判處英拉5年有期徒刑。(完)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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