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後的《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公佈 重點體現與動物防疫法等上位法有效銜接
封面新聞記者 滕晗
7月23日,國新辦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介紹修訂後的《生豬屠宰管理條例》有關情況。
近日,修訂後的《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公佈,將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農業農村部副部長馬有祥介紹,新條例共五章四十五條,重點體現了與食品安全法、動物防疫法等上位法的有效銜接。
國新辦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攝影:封面新聞記者滕晗)
據悉,原條例是自2008年8月1日起修訂實施的。馬有祥表示,原條例實施以來,我國生豬屠宰管理工作不斷加強,在有效解決私屠溢宰問題、保障生豬產品質量安全和公共衞生安全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此次條例修訂主要針對解決一些突出問題,包括,生豬屠宰環節全過程管理制度不完善,生豬屠宰質量安全責任難以落實到位;生豬屠宰環節疫病防控制度不健全,難以適應當前動物疫病防控特別是非洲豬瘟防控工作面臨的新形勢新要求;法律責任設置偏輕、主管部門執法手段不足,對生豬屠宰違法違規行為打擊力度不夠。
馬有祥表示,修改後的新條例落實預防為主、風險管理、全程控制、社會共治的食品安全工作原則,進一步完善了生豬屠宰環節全過程管理各項制度。堅持問題導向,針對我國非洲豬瘟疫情防控實踐,強化了屠宰環節動物疫病防控措施和保障。完善法律責任等內容,強化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全面落實企業主體責任,落實“處罰到人”,加大違法成本,震懾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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