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停工令”發佈!一直到明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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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生態環境部
9月28日,生態環境部印發了關於徵求《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汾渭平原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徵求意見稿)》。
明確要求,對各類污染物不能穩定達標排放或未達到排污 許可管理要求的企業,不納入績效分級管理範疇(但應納入應急減 排清單),在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採取停產或最嚴級別限產措施,以生產線計。
明確要求:全面加強鋼鐵、建材、有色、 焦化、鑄造等重點行業無組織排放治理,生產工藝產塵點(裝置) 採取密閉、封閉或設置集氣罩等措施,粉狀物料等採用密閉、封閉 等方式儲存和輸送,2020 年 12 月底前,各省(市)完成一輪無組織排放排查整治。根據文件要求,本次涉及的區域包括:
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汾渭平原包括:
北京市;
天津市;
河北省:石家莊、唐山、邯鄲、邢台、保定、滄州、廊坊、衡水市以及雄安新區;
山西省:太原、陽泉、長治、晉城市;
山東省:濟南、淄博、濟寧、德州、聊城、濱州、菏澤市;
河南省:鄭州、開封、安陽、鶴壁、新鄉、焦作、濮陽市(含河北省定州、辛集市,河南省濟源市)。
汾渭平原包含:
山西省:晉中、運城、臨汾、呂梁市;
河南省:洛陽、三門峽市;
陝西省:西安(含西鹹新區)、銅川、寶雞、咸陽、渭南市(含韓城市)以及楊淩示範區。
一、長流程聯合鋼鐵;
二、短流程鋼鐵;
三、鐵合金;
四、焦化;
五、石灰窯;
六、鑄造;
七、氧化鋁;
八、電解鋁;
九、炭素;
十、銅冶煉;
十一、鉛、鋅冶煉;
十二、鉬冶煉;
十三、再生銅、鋁、鉛;
十四、有色金屬壓延;
十五、水泥;
十六、磚瓦窯;
十七、陶瓷;
十八、耐火材料;
十九、玻璃;
二十、巖礦棉;
二十一、玻璃鋼(纖維增強塑料製品);
二十二、防水建築材料製造;
二十三、煉油與石油化工;
二十四、炭黑製造;
二十五、煤制氮肥;
二十六、製藥;
二十七、農藥製造;
二十八、塗料製造;
二十九、油墨製造;
三十、纖維素醚;
三十一、包裝印刷;
三十二、人造板製造;
三十三、塑料人造革與合成革製造;
三十四、橡膠製品製造;
三十五、製鞋;
三十六、傢俱製造;
三十七、汽車整車製造;
三十八、工程機械整機制造;
三十九、工業塗裝。
實施時間:行動方案持續時間為2020-2021年秋冬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