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哈欠=疲勞駕駛?雙駕換班也扣6分罰200?這樣的疲勞駕駛制度讓人更疲勞!

近年來,因大貨車導致的交通事故越來越多,其中因疲勞駕駛導致的事故所佔比例更是不在少數,貨車司機一度揹負着“馬路殺手”的罵名。

為了減少悲劇的發生,我國交通法作出了“不得連續駕駛機動車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於20分鐘”的規定。

打哈欠=疲勞駕駛?雙駕換班也扣6分罰200?這樣的疲勞駕駛制度讓人更疲勞!
這是一個很好的措施,不僅普及的安全行車的理念,也避免了很多悲劇的發生。但與此同時,卻出現了一些不合理的情況——執法人員濫用執法權,這嚴重影響了公路貨運行業公平、安全、穩定的營商環境。

其中,湖南省被卡友們詬病已久,甚至有卡友説:“90%的卡友不敢走湖南!”

新車460馬力,解放JH6牽引車,價格30.5萬元,只限3月底,首付8萬開回家

湖南,

到底有什麼問題?

湖南:存在不合理查處問題

據相關企業反映,湖南省內存在不合理查處疲勞駕駛問題,按照反映頻次彙總的問題如下所示:

1、車輛歷史數據問題

宜章、蘇仙服務區交警常年圈車,現場調取車輛6個月的歷史疲勞駕駛記錄,物流車隊駕駛員經常更換,新上車幾天的,如果車輛有歷史疲勞駕駛記錄的,也會扣在車駕駛員6分,罰款200元;在湘潭服務區、水府廟服務區行車記錄儀終端若有3個月之內的疲勞駕駛記錄,有可能就會受罰。

2、雙駕問題

宜章、蘇仙服務區雙駕換班中間沒有停留20分鐘也扣6分罰200元,不聽任何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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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問題

(1)小塘服務區南下,蘇仙服務區北上,萊陽服務區,長沙方向雙向等,這幾個地方相當嚴重;

(2)京珠、二廣等G開頭的高速,遇上服務區查疲勞駕駛的概率為80%,G4\G60\G55\G72為重點嚴查路段,主要區域是衡陽、郴州、岳陽,外省進湖南省界查的幾率為90%。即使沒有交警,攝像頭也會拍照,湖南的北斗系統和交通部的平台聯網,能查看車輛動態,有異常會打電話;

(3)凡是即將至服務區1-2公里的路邊擺有錐形筒的都查;湖南境內攝像頭下打哈欠、噴嚏等類似行為視同疲勞駕駛,不服再行政複議。

以罰代管、缺乏人性的執法…

這些都讓湖南成為了卡友們“給錢也不願意去”的地方。

各國如何應對疲勞駕駛?

NO.1 我國政策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六十二條規定:駕駛機動車不得有下列行為:連續駕駛機動車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於20分鐘。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139號令)中規定:對連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於20分鐘的駕駛人記12分;對連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於20分鐘的駕駛人記6分。

NO.2 歐盟政策

(1)每天最長駕駛時間:通常為9小時,每週可以有2天最長駕駛時間為10小時

(2)每週最長駕駛時間:56小時

(3)每兩週最長駕駛時間:90小時

(4)每駕駛4.5小時休息一次

(5)每駕駛4.5小時至少休息時間為45分鐘,或者在整個駕駛期內,由至少15分鐘和至少30分鐘來代替

(6)最低每日休息(通常):11小時

NO.3 美國政策

(1)駕駛11小時休息10小時:也就是説美國卡車司機在駕駛總時數11小時(真正駕駛的時間)之後必須有充分10個小時的休息。

(2)工作14小時休息10小時:指的是從卡車司機當日上班時開始計算,總時數14小時是連續計算,不管司機處於待命的狀態或是駕駛的狀態,當卡車司機連續值勤14小時之後,必須充分休息10小時之後才能夠再度駕駛車輛。

(3)8天上班總時數不得超過70小時(或是7天不超過60小時):卡車司機駕駛的8天的總時數不得超過70小時;或是7天內不得超過60小時;車隊可以根據自己的運輸情況來自行選擇採用何種總時數限制。

(4)駕駛8小時必須休息30分鐘:當司機駕駛8小時之後,必須有30分鐘的休息時間,司機的裝置狀態調成休息的模式。

看完各國政策,

卡友們最願意在哪裏開車?

讓人疲勞的疲勞駕駛制度

是否能更加人性化?

誰都不想疲勞駕駛。

可很多時候,停車難、服務區高消費、油耗子等難題擺在了貨車司機眼前,“疲勞駕駛”成為了很多卡友的唯一選擇。

打哈欠=疲勞駕駛?雙駕換班也扣6分罰200?這樣的疲勞駕駛制度讓人更疲勞!
我國的疲勞駕駛制度,

是否能更加人性化?

比如

1、優化疲勞駕駛認定範圍。

有調研顯示,將時間限制放寬到6個小時基本能夠解決80%以上的問題,建議進一步優化執法標準,放寬時間認定範圍,對於貨車本次任務駕駛時間4個小時以上,超過2個小時以內的,停車休息時間延長到40分鐘。對於超過4個小時以內的,要求停車休息2小時。儘快研究細化疲勞駕駛管理制度,修訂相關法律法規條例。

2、明確歷史數據認定標準

加快推廣貨車司機卡,嚴格執行司機上車打卡制度,將有司機信息的車輛歷史數據作為執法依據。在貨車司機卡推開前,僅對本次駕駛違法行為予以認定,暫不將過往車輛歷史數據作為執法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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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明確雙駕模式休息標準

對於雙駕模式要求在推廣司機卡基礎上,車輛停車後更換司機卡,不需要強制休息20分鐘。在司機卡沒有推開前,對於本次駕駛屬於雙駕模式的,間隔時間不到20分鐘的不予以處罰。

4、搭建安全駕駛信息平台

利用各方面數據資源,搭建全國一張網的貨車安全駕駛信息平台,對疲勞駕駛實施實時在線管控,減少線下執法,杜絕黃牛帶路,優化執法手段、提高查處效率,實行全國一盤棋。

目前的科技治超存在“一刀切”的現象,行駛記錄儀機械的記錄行駛時間,不考慮路況線路、交通管制、特殊情況,超時就是超時。執法部門也不人性化,抓到就是一個“罰”字。

嚴禁疲勞駕駛,本來出發點的用意是好的,但落到實處,反而讓卡友們更疲勞。很多卡友為了避免超時,有的停到應急車道,有的超速趕時間,更不利於整個道路環境的安全。

在此團長建議有關部門,調研實際情況,瞭解用户痛點,不要單純的搞“一刀切”,儘快出台新的疲勞駕駛制度,將卡車司機從困境中解放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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