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堤上“長”出違建房
“當時心存僥倖,為了多賺點錢,把紀律扔到了一邊……”收到紀律處分決定,江蘇省南通市海門港新區水利站工作人員江某某懊悔地説。
此前,海門區監委第一派出監察員辦公室收到區看守所轉來的一份舉報材料,反映江某某涉嫌販賣國有土方、違章搭建彩鋼房並出租牟利。
收到問題線索後,監察辦立即成立案件核查組展開初核。核查人員瞭解到該舉報信息來源於一個叫“潘老五”的人。經與“潘老五”接觸,核查人員進一步瞭解到,被舉報地系海門區海門港新區大東村與啓東市交界處“小缸底”地塊。
2017年,“潘老五”從江某某手上租賃了該地塊後,未經相關部門許可,自行搭建彩鋼房。後因他人舉報,該處違章建築被海門港新區綜合執法局叫停。
然而,在經濟利益的驅動下,江某某於2019年10月,在“潘老五”違建的基礎上再次違建,偷偷將彩鋼房搭建完成,用於出租。
核查人員對“小缸底”地塊調查發現,地塊上原有的界堤蕩然無存,地面上除了種植的苗木,一處約600平方米的彩鋼房建築格外醒目。經核查人員瞭解,該彩鋼房現居住人自稱姓張,此處彩鋼房是其從江某某手中租賃而來,當作冷庫使用。
隨着調查的深入,事情的真相漸漸浮出水面。核查人員決定與江某某正面接觸。在證據面前,江某某將事情經過和盤托出。原來,2016年12月,原海門市水利局堤防管理所與江某某妻子簽訂了《海堤部分地段防護林管理承包合同》,約定由其妻子在“小缸底”地塊種植防護林。同年底,江某某找到土方老闆劉某某,讓其推平界堤、挖掘池塘,施工所得土方以工程款的形式支付給劉某某,兩人一拍即合。據江某某交代,為了牟利,他將涉案地塊上被城管執法叫停的違建彩鋼房繼續搭建完成,並出租給從事水產交易的個體户張某某作為冷庫使用,約定年租金10萬元。
目前,在海門區紀委監委督促下,被破壞的界堤已經恢復,違章搭建的彩鋼房也被拆除。今年7月,海門區監委結合江某某其他問題,決定給予其政務記大過處分,收繳違法所得。(通訊員 顧海紅 施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