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他從緝毒電視劇英雄原型淪為階下囚

由 敖學農 發佈於 綜合

   尹大寶,男,漢族,1962年6月生,1978年11月參加工作,1994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先後擔任雲南省曲靖市羅平縣公安局緝毒大隊大隊長、副局長、政委,沾益縣人民政府副縣長、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宣威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曲靖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等職務。

   2019年7月,尹大寶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雲南省曲靖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我自己現在的切身體會就是,錯、錯、錯,自己恨自己;悔、悔、悔,悔恨回不來。”接受組織審查調查時,尹大寶悔不當初。

   自我膨脹——曾經敢拼敢幹的“緝毒英雄”栽倒了

   從20歲當上基層派出所幹警,至2019年接受審查調查,尹大寶在公安系統深耕了37年。

   “當我宣誓志願加入中國共產黨,成為一名共產黨員的時候,我心中只有一句話,今生一定要聽黨的話、跟黨走,做一名人民喜愛的好警察,我會用鮮血和生命來維護誓言……”面對採訪的鏡頭,尹大寶曾經這樣説道。

   他多次卧底,在被毒販用槍抵着頭時鎮定自若;他一次次深入毒販家中,面臨着生死考驗同毒販鬥智鬥勇,成功打掉毒販團伙。

   1996年,雲南省巍山縣馬米場的毒販曾放話要“60萬買尹大寶的人頭”,他沒有畏懼、退縮。2002年,尹大寶和隊友一舉偵破特大跨國販毒案,繳獲海洛因672.9公斤,成為禁毒戰線上的傳奇英雄。他先後被授予“全國特級優秀人民警察”“禁毒先進個人”“黨風廉政先進個人”等榮譽稱號,還榮立個人一、二、三等功,多次受到省部級表彰。

   正直、敬業,對待工作一絲不苟、滿懷熱情,這是當時尹大寶留給很多人的印象。隨着《忠魂》《緝毒先鋒》等電視連續劇的播出,讓作為劇中原型人物的尹大寶成為一名頭頂光環、受人矚目的“緝毒英雄”。

   在一片讚譽聲中,尹大寶漸漸變得飄飄然了。

   “2007年到宣威市任公安局長後,他只抽翻蓋的玉溪境界煙,就只認錢只認物,他每一天每一年都在變。”與尹大寶相識多年的商人王某偉説。

   2009年,一次未能如願的工作調動讓尹大寶的心態徹底發生改變,開始沉迷於打麻將賭博等。好面子、講排場,前呼後擁、眾星捧月,尹大寶漸漸自我膨脹、貪圖享受起來,大肆收受禮金禮品和賄賂,聚斂財物。

   “人一旦打開貪慾閥門,一旦底線缺失,對什麼問題都會覺得不是什麼問題,還會在內心安慰自己這是人情往來……”尹大寶在懺悔書中寫道。

   嗜賭成性——千方百計為不法分子“開綠燈”“行方便”

   尹大寶嗜賭在宣威是公開的秘密。別有用心的老闆、下屬投其所好,把陪賭作為增進感情的重要手段。牌桌上,他們讓尹大寶賭運亨通;牌桌下,尹大寶利用職權為他們謀取利益。

   “在這一段時間,是誰對我‘好’,我就喜歡誰、提攜誰。”回憶起往事尹大寶説道。

   在他直接招呼和安排下,多人的職務升遷、崗位調整、工作調動、工程項目等請託事項得到了圓滿解決,對於事前或事後的豐厚“報酬”,他來者不拒。

   在擔任宣威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期間,他不僅不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還帶頭違紀違法,提拔重用“圈內人”。經常陪尹大寶賭博、洗腳的局班子成員龍某、繆某、夏某和民警,慢慢形成“小圈子”,被尹大寶提拔重用後,這些人“知恩圖報”,除了牌桌上輸錢、牌桌下送錢,還想盡辦法搞來市面上很難買到的玉溪境界煙送到他家裏……

   收受錢物,尹大寶千方百計為不法商人“開綠燈”“行方便”。2008年12月,將宣威市公安局科技大樓建設項目當作搞平衡、拉關係、謀私的工具,促成了宣威市某黑惡勢力頭目劉某平和老闆王某偉獲得工程項目建設。

   從收受高檔香煙、名酒、小額現金,到後來收受數十萬、上百萬的大額現金,尹大寶心中的貪慾之火熊熊燃燒,一發不可收拾,受賄等違紀違法所得達660多萬元。

   某黑惡勢力團伙在轄區內尋釁滋事,尹大寶充當起了“調解員”,致該案不了了之。“惡勢力團伙在當地的違法犯罪行為,只要不是特別嚴重的刑事案件,公安機關便不會追究,如故意傷害致人輕傷、尋釁滋事、非法拘禁。”走訪調查中,辦案人員深感震驚。

   尹大寶徇私枉法、帶頭違紀違法,帶壞了一個班子,毀掉了一批幹部,多名局班子成員和幹警嚴重違紀違法。

   家風不正——妻子、弟弟失管失教,一同走上末路

   2008年至2012年,在宣威市公安局“三基”工程建設過程中,尹大寶安排和授意下屬提供各種便利條件,讓其弟承攬建設宣威市公安局多個派出所新建及維修改造工程,以及貴昆鐵路“六沾複線”工程建設中的水泥運輸、鋼筋供應等。6年時間裏,兄弟倆獲利1000餘萬元。

   獲利後,他與弟弟各出資519萬元在昆明購買寫字樓出租營利,並將寫字樓落户在其弟名下。為逃避組織監督,尹大寶隱瞞個人重大事項,不向組織如實報告該房產以及出租營利情況。

   2018年,調整到曲靖市公安局工作的尹大寶仍不收手,利用分管市看守所新建工程項目的職務便利,先後多次向工程代建方提出讓其弟承建涉及路段的道路工程,最終如願以償。

   多年來,尹大寶縱容妻子以民間借貸方式,先後從商人、老闆處獲取高額利息回報294萬元。為了獲利,他還主動“借款”600多萬元給在工程建設上曾幫助過的老闆,兩年半時間收取利息179萬元。

   被留置前,尹大寶與妻子共同密謀策劃,由妻子採取化整為零的方式,將家中的340萬元現金和一批名煙、名酒、名包、首飾等財物打包後,偷偷轉移到親戚朋友家中。被留置後,他仍然對組織不忠誠、不老實,避重就輕、態度蠻橫,拒不承認違紀違法事實,還企圖串供,對抗組織審查。

   從警多年,尹大寶具有較強的反偵察能力,自認為自己做得天衣無縫,一次次將組織的教育挽救拒之門外。然而,這起涉及面廣、涉案人員多、時間跨度長、取證難度大的違紀違法案件在層層抽絲剝繭中漸漸露出了全貌。

   2020年1月,尹大寶被開除黨籍和公職。2021年7月,因受賄罪、徇私枉法罪,尹大寶被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裁定,維持原判: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並處罰金六十萬元。

   “我害怕看到母親、愛人、女兒、兄弟、朋友們,在他們的心裏,我曾經是他們的英雄、是榜樣。我害怕見到曾在一起生死與共、同甘共苦的同志們議論‘尹大寶怎麼會變成這樣一個人?’但最最害怕的,是我今生再也不能穿上我最愛的警服,不能説我是一名光榮的人民警察,我再也不是一名共產黨員。”回首往事,尹大寶泣不成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