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據中國政府網:國務院日前印發《關於在有條件的自由貿易試驗區和自由貿易港試點對接國際高標準推進制度型開放的若干措施》。
其中提出,便利商務人員臨時入境。允許試點地區內的外商投資企業內部調動專家的隨行配偶和家屬享有與該專家相同的入境和臨時停留期限。對擬在試點地區籌建分公司或子公司的外國企業相關高級管理人員,其臨時入境停留有效期放寬至2年,且允許隨行配偶和家屬享有與其相同的入境和臨時停留期限。
【來源:中國政府網】
聲明:此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若有來源錯誤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權益,您可通過郵箱與我們取得聯繫,我們將及時進行處理。郵箱地址:[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