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企員工挪用公款785萬打賞主播,獲刑11年
一國企員工迷上了直播打賞,為了在直播間裏維持“慷慨多金”的形象,他先是向銀行舉債,最後竟動起了歪腦筋,挪用公司貨款785萬餘元打賞主播。記者從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獲悉,今年7月,順義法院一審以挪用公款罪判處於某有期徒刑11年。
於某今年40歲,2011年,他來到某國有公司北京分公司工作,當時於某勤奮努力、業績出眾,很快就升任了高級經理。事業上不斷突破,但於某的個人生活卻不如意,他的兩次婚姻均慘淡收尾,於是在工作之餘,他迷上了直播網站。
起初,於某隻是通過觀看直播排遣寂寞,但漸漸地,直播成了他生活中舉足輕重的部分。從隔着屏幕默默觀看到不斷為心儀主播刷禮物打賞,於某在直播網站逐漸成為了“出手豪爽”的“大佬”。
很快,於某與其關注的一名女主播越走越近,對方被他的“慷慨多金”吸引,兩人逐漸發展為男女朋友關係。於某也對此倍感滿足,“每天都感覺自己輕飄飄的,就跟吸毒上癮一樣”。
但於某的收入遠不足以應付他的花銷,短短一年多,他就將自己的工資、積蓄全部“打賞”出去,還為此向多家銀行舉債。但為了維護“地位”和“臉面”,他依然在直播間裏一擲千金。
2017年1月,於某被委任至順義分公司負責車輪新業務,隨後,他升任該公司負責人,擁有了對這項新業務產品銷售、出庫、收款等各個環節的自主權。
當手頭窘迫的於某遇到了求購業務產品的商户,他便動起了歪腦筋。他給求購者預留個人銀行賬户收取貨款,並向單位財務部門謊稱貨物是正常出售給關聯企業,未收回的銷售款掛在應收賬款項目即可。公司財務部門對此未加認真核實便信以為真,就這樣,於某將源源不斷打入個人户頭的公款繼續投入直播打賞和日常消費之中。
2019年11月,發現自己已經無法填補鉅額虧空,於某主動向單位紀委投案。但被其挪用的785萬餘元款項,於某總共僅歸還了50萬元,剩餘錢款已無法追回。
順義檢察院指控稱,於某利用職務便利,私自向他人出售涉案公司的輪胎、輪轂等財產,得款785萬餘元,並將錢款用於在網絡平台充值打賞主播、消費購物等支出。由於於某在作案過程中沒有企圖通過毀滅票據、記假賬的方式掩蓋私自銷售輪胎的事實,且作案期間曾部分歸還過單位錢款,不能判斷其主觀上具有非法佔有的目的,故檢察機關以於某涉嫌挪用公款罪對其提起公訴。
順義法院經審理認為,於某作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數額巨大不退還,其行為已構成挪用公款罪。綜合全案證據,法院一審以挪用公款罪判處於某有期徒刑11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並責令其繼續退賠被害公司734萬餘元。
案發後,順義檢察院發現於某所在公司在財務、庫房管理等方面存在嚴重製度漏洞。在充分聽取紀檢監察機關意見的基礎上,順義檢察院向該公司制發了檢察建議。該公司收到檢察建議後十分重視,積極開展專項監督檢查和整改落實,並將整改情況落實情況向檢察機關進行了書面回覆。
來源:北京日報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