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中紀委公開曝光6起涉黑和“保護傘”案例

由 納喇曉枝 發佈於 綜合

日前,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公開曝光6起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典型案例。這6起典型案例是:

內蒙古自治區通遼市委原書記傅鐵鋼等人為易連峯涉黑組織充當“保護傘”問題。2002年以來,易連峯涉黑組織通過暴力手段壟斷通遼市砂石行業,開設賭場、組織賣淫,以商養黑、以黑護商。2008年至2011年,傅鐵鋼任通遼市委副書記、市長和市委書記期間,與易連峯交往密切,收受賄賂,為其在工程承攬、企業經營、資金獲取等方面提供幫助,並經常在易連峯經營的酒店進行接待和個人免費消費,默許該酒店涉黃、涉賭等不法行為長期存在。2003年至2011年,通遼市委原常委、政法委書記辛金山利用擔任通遼市科爾沁區委書記、市委政法委書記等職務便利和影響力,收受賄賂,為易連峯“零地價”獲取土地提供幫助,並以其經營酒店是政府接待窗口為藉口,多次要求公安系統有關人員對該酒店給予關照,嚴禁檢查,致使其涉黑團伙在該酒店開設賭場、組織賣淫等違法犯罪行為一直未被查處;長期出入易連峯經營的酒店,進行個人免費消費。傅鐵鋼、辛金山同時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均受到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其他相關人員均受到相應處理。

江西省新餘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主任胡高平為昌枚生惡勢力團伙充當“保護傘”問題。2006年以來,昌枚生惡勢力團伙利用其自身經濟實力及家庭宗族勢力,橫行鄉里,隨意毆打他人、非法佔用農用地、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嚴重擾亂當地社會生活秩序。胡高平在擔任新餘市渝水區委書記,市委常委、副市長,市人大常委會主任等職務期間,收受賄賂,在昌枚生煤礦非法越界開採等事件中為其站台撐腰、説情抹案;為昌枚生提供資金支持,先後三次為其協調借款共計1100萬元,獲得政府補助資金3000餘萬元;主動為昌枚生當選市黨代會代表、市“十佳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提供幫助,使其因此轉為事業編幹部。胡高平同時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並被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廣東省深圳市委原副書記、政法委書記李華楠為張偉涉黑組織充當“保護傘”問題。2010年以來,以張偉為首的涉黑組織利用金融平台利誘受害人借款或融資,通過迫使債務人違約、虛假訴訟等手段獲得債務人或擔保人的不動產,使用軟硬暴力非法攫取鉅額財富。李華楠明知張偉有涉黑背景,利用擔任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等職務便利,收受賄賂,幫助張偉當選深圳市第五屆人大代表,並介紹張偉認識法院和公安系統幹部,為其贏得虛假訴訟提供便利。2016年,李華楠向相關負責人打招呼,使深圳市公安局對張偉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件作不立案處理。李華楠同時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並被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其他相關人員均受到相應處理。

四川省雅安市公安局原常務副局長卓義才為董憶涉黑組織充當“保護傘”問題。2014年以來,卓義才利用職務便利,明知以董憶為首的涉黑組織實施開設賭場、暴力討債等違法犯罪活動,不僅不履行查禁職責,反而收受賄賂,利用職權和職務影響,為其逃避公安機關查禁、處理經濟糾紛等事項提供幫助、站台撐腰。2014年,對羣眾舉報董憶等人開設賭場、暴力討債等涉黑犯罪問題線索,多次向辦案民警打探核查進展並暗示關照;協調相關單位出具情況説明,幫助董憶的公司在探礦權轉讓糾紛一案中勝訴。2015年,董憶因涉嫌合同詐騙罪被外省公安機關刑事拘留後,卓義才冒充省公安廳領導給被害人打電話施壓要求和解,並指使下屬編造董憶入股的礦山發生安全事故引發羣體事件需其處理善後的事由,以公安機關名義向辦案機關發函,使董憶被取保候審。卓義才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其他相關人員均受到相應處理。

山西省呂梁市文水縣鳳城鎮桑村原黨總支書記李增虎涉黑組織案件及背後腐敗和“保護傘”問題。2008年以來,以李增虎為首的涉黑組織盤踞文水縣,以企業為依託,借鋼鐵生產之名大肆圈地,強佔國家資源,瘋狂採石挖沙,嚴重破壞生態環境;多次尋釁滋事、敲詐勒索、強迫交易,甚至在公共場所數次持槍作惡,傷害他人。李增虎長期把持桑村基層組織,“兩委”主要成員均由其指定,十多年未進行換屆,並利用脅迫、違規干預等手段,安排所屬公司8名黨員(其中3名屬於違規發展)到附近7個行政村擔任黨支部書記或村委會主任等職務,直接為其非法採石、挖砂、佔地等違法犯罪活動提供服務。通過鉅額行賄、入股分紅、兼職取酬等手段,腐蝕拉攏多名公職人員為其站台撐腰。呂梁市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劉雲晨(曾任文水縣委書記),文水縣委原書記孫善文、原縣長李曉娥,原副縣長、鳳城鎮黨委書記賀榮傑,縣國土資源局原局長武吉兵、林業局原局長李瀚等人,收受賄賂,明知李增虎涉黑組織存在私挖濫採、非法佔地、操控把持基層組織等嚴重違紀違法行為,卻包庇縱容、聽之任之、未採取有效措施制止查處。上述人員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均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山東省濰坊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原黨組書記、局長、二級巡視員徐潤啓,濰坊濱海旅遊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臧傳奎等人為王雷涉黑組織充當“保護傘”問題。2006年以來,王雷涉黑組織以承包海域養殖為名,私自成立“海上巡邏隊”,向當地漁民強行收費,採取暴力方式驅趕不交費的漁民,實施尋釁滋事、敲詐勒索等違法犯罪活動,至案發時該組織實際控制海域約佔濰坊海域總面積三分之二。徐潤啓在擔任濰坊市海洋與漁業局局長、市國土資源局局長期間,收受賄賂,利用職務便利為王雷參與縣市區土地整理項目、海域使用權辦理等事項提供幫助。臧傳奎在擔任濰坊市旅遊投資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長、濱海旅遊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期間,收受賄賂,以其單位名義與王雷合資組建休閒漁業公司,由王雷負責具體運營,並將部分涉黑人員轉變成其單位的國企正式人員。此外,昌邑市漁政站原站長王興俊、原副站長馬連茂等人違規為王雷辦理養殖漁船、捕撈、貝類生產作業等審批手續,為其騙取燃油補貼提供幫助。上述人員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並被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從曝光的6起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典型案例看,一些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嚴重背離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有的直接組織參與黑惡活動,長期把持基層組織,攫取非法利益,有的明知黑惡勢力為非作惡、違法犯罪,卻貪慾膨脹,與其沆瀣一氣、同流合污,將公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或為其生產經營搭橋鋪路、提供資金政策支持,或對其違法犯罪活動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或案發後通風報信、説情抹案,致使黑惡勢力坐大成勢,大肆侵佔國家資源、破壞自然生態,嚴重危害羣眾生命財產安全,影響市場經濟秩序、侵蝕黨的執政根基、破壞黨內政治生態。廣大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要從中吸取深刻教訓,引以為戒、警鐘長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