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德雲代表提出,為防止濫設濫用“電子警察”, 建議清理以罰款為目的的電子抓拍。電子眼原本是規範行車秩序的手段,“以罰代管”,把罰款當目的,密集設立電子眼,且限速差別大,既令司機惶恐,也可能因為急剎車增加安全隱患。這些“以罰款為目的的電子抓拍”偏離了保障道路暢通的執法宗旨,反而變成阻礙行車效率的“幫兇”,給道路和民眾“添堵”。問題已經擺上桌面,大眾廣泛認同,希望有關部門抓緊落實!(記者 張旭)
媒體評:以罰款為目的的電子抓拍純屬“添堵”
版權聲明:本文源自 網絡, 於,由 楠木軒 整理發佈,共 199 字。
轉載請註明: 媒體評:以罰款為目的的電子抓拍純屬“添堵”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