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日報網訊(記者 許永軍)近日,遼寧省大連金普新區復州灣街道山河村眾多村民向反映稱:“原山河村原書記兼村長鄒長春在任期間勾結不良礦主損害村民利益出賣村集體資產,肆意斂財,卻只受到黨內警告免了村支部書記仍保留村支委處分。”
村民反映是否屬實呢?記者前往遼寧省大連金普新區復州灣街道山河村進行實地採訪。
舉報信稱“村支書勾結不良礦主坑害村民出賣村集體資產斂財”
山河村74歲的老黨員、村民代表李盛強,老黨員、村民代表姜治中代表村民向記者遞交了一份舉報材料。
舉報材料顯示,“2010年開始,區裏和街道把山河村毛溝屯定為建材園,開始招商引資。招來四家開礦企業污染嚴重,破壞綠水青山。鄒長春藉機勾結礦主,坑害村民。他首先與泉江石礦簽了一份承包合同,把山河村毛溝屯、一圈山脈全包給趙泉江,合同需要村民代表簽字,他怕暴露,便用移花接木手段,從別處拼湊手印在合同上(現在合同上一看便知)。招商來的四家礦山企業嚴重污染環境和地下水。侵佔村裏林地近四百公頃,泉江石礦已開採十多年,至今沒有辦全林地手續,大金馬水泥製品沒有任何林地手續,沒有向村裏交一分錢。”
(記者現場拍攝圖片:礦業生產產生的污染,大貨車肆意碾壓道路破損)
山水水泥2017年辦理了林地使用手續,但沒有向村裏交一分錢林地使用費。同飛礦業在批覆礦區內有169.53公頃林地,另有超佔約40公頃林地,僅辦林地手續21公頃,所交林地使用費590餘萬元,村裏僅見到190餘萬,其餘下落不明,村裏所見到的190餘萬,也同樣不知去向。”
村支書“因騙取退耕還林補貼”被處分
在遼寧紀檢監察網上,記者看到了這樣一份通報:大連市紀委通報五起羣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典型問題。其中,第三起是金普新區復州灣街道山河村黨總支書記鄒長春等人騙取退耕還林補貼款問題。
通報稱,原毛溝村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現山河村(由原毛溝村、原葦塘村、原山河村合併)黨總支書記鄒長春等人,採取虛報面積等方式,先後騙取國家退耕還林補貼款合計97.9萬餘元,用於村集體支出。2017年6月,鄒長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其他七名村幹部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村民代表老黨員,李盛強、姜治中告訴記者:“我們多年多次舉報,最終僅僅是給予鄒長春黨內警告免了村支部書記的處理結果,但是仍保留其村支委,我們真心希望上級監管部門能走進我們百姓中間,我們會將大量的證據提交給他們,將違法犯罪分子繩之以法。”
紀委表示仍在調查
村民投訴舉報的四家礦企,究竟佔用村民多少林地?有沒有補償到位呢?補償了多少?記者來到大連金普新區復州灣街道,想找當地政府負責人瞭解相關情況。
復州灣街道分管宣傳的於文匯聽完記者來意後,首先帶着記者來到一位董姓主任辦公室。
董主任告訴記者:四家礦企非法佔用林地的事情現在已經立案調查了,具體情況我不清楚。
隨後,於文匯又將武裝部長馬曉光的聯繫方式告訴了記者,説他了解情況。記者聯繫上馬曉光部長後,他開始十分客氣,説可以將四家礦企佔用林地補償的詳細情況材料整理好後再告訴記者。第二天,當記者再次聯繫馬曉光部長,他卻説自己休假了,然後就不做任何回應了。
就村民舉報的問題,記者又來到了大連金普新區紀委。紀委負責宣傳的同志告訴記者:村民舉報的問題我先向相關部門瞭解一下再給你們回覆。沒過多久紀委負責宣傳的同志回來告訴記者,村民反映的問題,紀委也已經陸續收到了,後續事實,記者繼續跟蹤報導。
【來源:消費日報網】
聲明:轉載此文是出於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來源標註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繫,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 郵箱地址:[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