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港”分子黃之鋒認罪,這次絕不能放生
導讀:據香港媒體報道,11月23日上午,黃之鋒、周庭、林朗彥三名“亂港”分子的案件在香港西九龍法院開庭進行審判處理。
2019年6月21日,黃之鋒等三名“亂港”分子涉嫌煽動他人對香港警察總部進行包圍,分別被控訴在明知非法的情況下煽動他人蔘加非法的集會活動、組織非法的集會活動、在明知非法的情況下參與非法的集會活動。周庭以及林朗彥承認了被控訴的所有罪名,法院表示黃之鋒被控的“在明知非法的情況下參與非法的集會活動”,現有證據不足以起訴,對於另外兩項控訴,黃之鋒表示認罪。
“亂港”分子黃之鋒認罪
本次案件的三名被告黃之鋒、周庭、林朗彥均為“港獨”組織的成員,該“港獨”組織名為“香港眾志”,目前已經解散。11月22日,黃之鋒在社交平台上發表動態,稱自己與本案中另外兩名被告在檢視控方提供的證據並諮詢相關法律人士以後,決定承認所有的罪名。
所以,在11月23日的開庭審理中,法院跳過了審訊階段,沒有傳召證人問話,也不需爭議案件細節,直接進入了結案陳詞的階段。“亂港”分子黃之鋒在發表的動態中表示,即使三人全都被判入獄,也是情理之中,一點兒也不意外。
據此前媒體的相關報道,今年8月5日的時候,周庭對於自己觸犯法律的行為供認不諱,在認罪以後,法院裁定其罪名成立,並將案件押後審理,等到審訊的最後一天在進行判刑。在當時,黃之鋒以及林朗彥對於自己被控的罪名拒不承認。
“港獨”組織“香港眾志”
“港獨”組織“香港眾志”,舉着“聚集眾人之志”的旗幟,企圖通過藉助外國“反華”勢力的黑手,從而掌控香港社會的明天。毫無疑問,“港獨”組織“香港眾志”就是禍亂香港的勢力之一。“港獨”組織“香港眾志”主張自立自強,然而實際上內外勾結,對網絡上的香港青年進行洗腦,顛倒黑白,混淆是非。
“港獨”組織“香港眾志”在解散以後,其成員仍在從事各種各樣的“亂港”活動,他們勾結外國的“反華”勢力,拜見外國的政客並索要合照,乞求外國勢力對中國實施制裁措施,其言行及其醜陋,讓人極為不齒與之為伍。
香港國安法實施後,眾多“港獨”組織樹倒猢猻散,“亂港”分子紛紛竄逃,但曾經犯下的錯,終究要付出代價,監獄,將是“亂港”分子最後的歸宿。
文丨常樂 校丨竹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