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安徽省太和縣“太和發佈”微信公眾號9月17日消息,針對“鮑某某涉嫌性侵案”暴露的有關部門在韓某某户籍年齡變更中存在的違規辦理問題,安徽省太和縣對相關責任人依紀依規進行追責問責。
經安徽省太和縣委研究,決定對在韓某某户籍年齡更改中負有直接或間接責任的相關責任人12人予以處理,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分別對太和縣公安局原牆鎮派出所民警王剛、李振東和輔警劉曉豔以及縣公安局户籍管理中隊長尹坤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對負責審批、審核材料的太和縣公安局分管副局長鮑宇、原牆鎮派出所所長佘玉傑進行誡勉談話;對為韓某某違規辦理恢復學籍手續的太和中學學籍管理員王海濤給予政務警告處分;對出具虛假證明的原牆衞生院前院長陳振亞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對出具虛假證詞的太和縣原牆鎮西街村委會委員魏建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對出具虛假材料的太和縣原牆鎮西街村委會文書王輝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對管理學校公章不善的太和中學辦公室主任楊林給予誡勉談話處分;對違規簽發出生證明的太和縣婦幼保健站合同制職工蒿興雨由其單位進行處理。太和縣公安局依法對韓某某户籍年齡信息予以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