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晚報·齊魯壹點 記者 李懷磊 通訊員 劉志嶺
為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保障和改善空氣質量,降低機動車排放危害程度,保障公眾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聊城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和規定,重污染天氣發生時實施機動車限行管理。
根據東阿縣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通知,東阿縣決定於12月10日20時將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調整為紅色預警,12月11日8時啓動Ⅰ級應急響應。東阿交警大隊根據重污染天氣應急要求,決定自12月11日8時起,對柴油貨車實施城區機動車限行管理。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限行時間
12月11日8時起,以環保部門監測及專家評審結果為依據適時解除。
二、限行區域
東阿縣城區四環道路以內:香江路以西(不含),國道341線以北(含),西環路以東(不含),北環路即老省道329以南(含)。東阿縣開發區香江路以東(不含),省道325以南(不含),東環以西(不含),陽光路以北(不含)。
三、限行規定
紅色預警期間,物流(除民生保障類)等涉及大宗原料和產品運輸(日常車輛進出量超過10輛次)的單位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汽車(含燃氣)進行運輸(特種車輛、危化品車輛除外);施工工地、工業企業廠區和工業園區內停止使用國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動機械(清潔能源和緊急檢修作業機械除外)。除城市運行保障車輛和執行特種任務車輛外,縣城區內禁止重型和中型柴油貨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和拖拉機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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