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人民網評:向各類奇葩證明説不

由 梁丘憐翠 發佈於 綜合

近日,國務院辦公廳正式印發《關於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的指導意見》。從2015年上海浦東新區等地對部分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到2019年13個省(市)和5個國務院部門開展試點工作,相關改革實踐在總結工作經驗、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向全國推廣,將進一步解決企業和羣眾辦證多、辦事難問題。

所謂告知承諾制,是指向行政機關申辦行政事項時,行政機關以書面形式將證明義務、證明內容及不實承諾的法律責任一次性告知申請人,申請人書面承諾符合告知要求並願意承擔不實承諾的法律責任,行政機關在辦理相關事項時不再索要有關證明。此舉將進一步減少申請人需要提交的證明事項,幫助辦事人明確事項、減少跑腿。對於企業和羣眾而言,減少“奇葩”證明,對方便辦事創業、提升辦事體驗有重要意義。從全局來看,這將進一步提升行政效率、優化營商環境、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進而統籌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

試點中的一個例子令人印象深刻。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在6項社會保險經辦和12項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的報名當中開展試點,累計減少1600多萬份紙質證明材料,摞起來厚度達1.6公里。考生不再需要翻箱倒櫃找證明、東奔西跑開證明、花“冤枉錢”印證明,這本身就是將為人民服務變為實際行動的生動案例。截至2019年年底,各地區各部門已取消證明事項13000多項,彰顯了“放管服”改革的成效。但在一些地方,“又見”奇葩證明的新聞不時出現,仍然説明改革永遠在路上,落實沒有休止符。

告知承諾制的一個特點是將信用狀況作為減少證明的依據。這是對“信用資產”的一次激活,也意味着信用的應用場景從人際交往拓寬至政務活動之中。但客觀來説,如何規避不誠信行為帶來的風險,如何防止騙低保、騙許可等情況?關鍵要確保過程可控、風險可控。《意見》一方面立足於“破”:要求加強事中事後核查,發現承諾不實現象,加強信用監管,加大信用懲戒力度;一方面着眼於“立”,加強政務信息共享,減少“數據孤島”,進而為信用核查等工作提供便利。

辦事難、辦證多,歸根結底是因為改革步伐跟不上發展訴求,跟不上羣眾對美好生活的嚮往。建章立制只是第一步,關鍵還要讓改革結合實際、落到實處。由於我國各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信息共享程度差異較大,由國務院確定全國統一的告知承諾事項有一定困難。國務院各部門着眼全局,對全系統工作進行督促指導;各地抽絲剝繭,研究解決好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避免“事事等部署”“落實走過場”。發揮好“條塊結合”的制度優勢,發揮好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是落實告知承諾制的必要前提。

從户籍管理到資格考試,從市場主體準營到社會保險救助,越是和生產生活關係密切的領域,越關乎羣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進一步開展“減證便民”行動,深化“證照分離”改革,必將讓百姓更加舒心滿意,創造更加美好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