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電動車非法營運一律上限處罰

由 谷太枝 發佈於 綜合

7月21日,江漢路步行街花樓街入口,交警和交通協管員一起,對不顧禁令、在江漢路步行街禁行區內穿行的電動車進行整治,對違禁的車主做出罰款50元的處罰。

記者喻志勇 攝

一位外賣小哥站在步行街口外,等待顧客取餐。

武漢晚報訊(記者魏娜)22日,記者從全市交通秩序綜合整治小結推進會上獲悉,即日起,全市將啓動電動車非法營運綜合整治,持續開展100天,對電動車違法載人的一律處罰,帶篷打傘的一律撤除,電動車非法營運的一律暫扣車輛,非殘疾人駕駛殘疾人助動車非法營運一律拘留。

據介紹,此次電動車等非法營運綜合整治,將由市政府統一領導,各區政府落實主體責任,相關部門積極配合聯動,實施齊抓共管,綜合治理。有關部門將依法查處一批違規銷售正三輪摩托車及同類車型的門店。

各區成立非法營運辦案中心,集中組織整治電動車正三輪摩托車、聚集候客等違法行為,對殘疾人代步車非法營運、無證駕駛等行為,一律按上限處罰。

來源:武漢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