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將13家經營主體違反疫情防控要求的案例通報如下:
內蒙古四通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內蒙古希鉑斯游泳健身有限公司、扎蘭屯市清秀浴池、扎蘭屯市鴻雲度假賓館、扎蘭屯市成吉思汗賓館有限責任公司、扎蘭屯市清水灣賓館、哈多河招待所、華苑賓館、新天地假日酒店、福祥裕旅店、宇航招待所作為公共場所,未嚴格執行疫情防控有關要求,沒有嚴格落實顧客進店掃碼、測温、佩戴口罩等防疫措施;文娟門診部、瑞琪口腔門診部存在接診患者未持有72小時核酸檢測報告問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和《扎蘭屯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揮部第149號、150號通告》規定,市衞生健康委責令上述經營主體限期停業整頓。
遵紀守規,全民防控,是阻斷疫情傳播的有效手段,各公共場所和經營主體要主動配合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全市各執法機關將持續發揮職能作用,對不嚴格執行疫情防控規定的,一律從速從嚴依法依規處理。
扎蘭屯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
防控工作指揮部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