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完這條朋友圈,就分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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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裏最讓人難過的莫過於:
當你遇到一個特別的人,卻明白你們永遠不可能在一起。
或遲或早,你不得不放棄。”
這段話是一首歌的歌詞。
這段歌詞,紮在每一個愛而不得的人身上。
或許吧,感情真的是不由人,不可控的。
我們很難以自己喜歡的方式享受愛情的甜蜜。
現實中,幸福也總是缺貨。
就像熱評牆上那個姑娘的故事:
“等了他三年,愛了他七年。
認識他十年,最後換來一句謝謝你的成全。
終於,我決定不等了。
發完這條朋友圈,我們就分手吧。”
不是我不愛你了。
而是我想通了:
無法相擁的人,應該好好道別。
如果提前知道這段感情沒有結果,你還會選擇跟他相遇相愛嗎?
很多人都説,不會。
因為她們覺得擁有過再失去,遠比從來不曾擁有過要讓人更痛徹心扉。
於是,為了避免結束,她們選擇不開始。
不敢靠近,不敢告白,不敢説我愛你。
哪怕再心動不已,也要退避三舍。
但知乎上有個回答説:
“假如五分鐘後他必須進安檢。
假如你們離安檢口有10米的距離。
那意味着你們還可以擁抱4分50秒。”
愛情是愛在當下,不是愛在結果。
也許最後你們會錯過,但愛過就是一生一世。
很早之前的《奇葩説》有過一個話題叫:
“從未在一起和最終沒有在一起,哪個更遺憾?”
有位女選手回憶了她的故事。
她在大學的時候和男神戀愛了三年,最後因為不可抗因素分開。
她説,如果可以重來一次的話,還是會毫不猶豫地在那天晚上把自己的電話小心翼翼寫在那個小紙條上。
因為我跟他之間的這些經歷,不管是好的壞的,痛苦的,或者是給彼此造成陰影的。
跟他在一起的每分每秒,我都不想拱手相讓於人。
她還説:
“如果我喜歡一個人,我就從第一眼到最後一眼,把這個人愛夠。
把我的感覺用光。
我只希望那些年讓我成長的人是他。
之後的那些年他喝過大酒,想到的人是我。
而不是其他比我完美太多的人。”
愛情其實很簡單,愛了就不問值不值得。
小時候你喜歡吃糖,喜歡好看的玩具。
每次跟媽媽去逛街都要嚷着她給你買。
也不管糖吃多了是不是會蛀牙,玩具家裏也還有。
長大後你喜歡口紅,喜歡漂亮的衣服和包包。
逢節過季你都會換新衣服,買新口紅。
也不管衣櫃裏是不是有很多衣服沒穿過,以及口紅屯着用不用得完。
喜歡的東西,就想擁有。
愛情也是一樣的道理。
遇到了,心動了,就愛了。
沒人能保證你們一定會愛到白頭偕老,但總不能因為害怕沒有結果就不開始。
別管能不能走到最後,愛一天有一天的温柔。
就像張愛玲説過的那句話:
“愛是一生的磨難,但不愛是一生的遺憾。”
臨睡前接到朋友小靜的電話,她哭着跟我説她刪掉了前任的微信。
因為在朋友圈看到前任曬出和現女友的合照。
女生牽着他的手,他們笑得很甜蜜。
但是小靜跟他在一起的時候,他從來沒在朋友圈發過她的照片。
我問她,你難過嗎?
小靜説:
“説不難過是假的,但更多的是釋懷吧。”
她説,我曾經把他當成自己的全世界去愛。
為了他,我做什麼都願意。
我把自己完完全全交給他,但在他心裏我卻不是唯一。
我踮起腳尖去夠他,奮力跑去追他。
但他的未來裏,我不是計劃中的一部分。
我問她,你後悔嗎?後悔跟他相愛。
小靜説:
“不後悔遇見他,但後悔沒好好説再見。
分手那天,我們鬧得很難堪。
如果能重來,我想跟他坐下來好好聊聊。
把該説的話好好説,而不是隔着屏幕拉黑刪除對方。”
相愛一場,最後分開都不能見一面。
曾經的愛你愛我,分手時變成怨你怪我。
無法好好道別,這大概是很多情侶戀人分手後最意難平的心願。
人生何處不相逢,但有些轉身真的就是一輩子。
韓寒在《後會無期》中説到:
“每一次告別,最好都用力一點。
多説一句,因為這可能是最後一句。
多看一眼,因為這可能是最後一眼。”
愛也好,不愛也罷,下輩子都不會再見了。
一生只有一次的相遇。
無論結果如何,我們都且行且珍惜吧。
遇見了就抓緊,錯過了就放手。
相愛的時候拼盡全力,離開的時候落落大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