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廈門日報
好姐妹之間互送禮物很正常
互相贈送自己閒置物品也屬人之常情
但就因朋友一句毫無憑據的話
兩個人竟然“開撕”,還鬧上法院
這究竟是怎麼回事?
近日,思明法院發佈這樣一起案件
2021年5月
瀟瀟(化名)準備重新租個房子
但家裏還有很多個人物品
就讓閨蜜來挑一些喜歡的帶走
當晚
茹茹(化名)到瀟瀟家搬走了一些物品
可幾個月後
瀟瀟偶然從朋友口中聽到
茹茹在背後評價她“人傻錢多”
瀟瀟越想越生氣
要求茹茹退還從自己家裏拿走的東西
同時
瀟瀟還委託律師
向茹茹發送了一份律師函
收到律師函後
茹茹聯繫瀟瀟,要求瀟瀟提供收貨地址
但瀟瀟表示不接受茹茹已經使用過的物品
之後,瀟瀟起訴到法院
要求茹茹賠償其財產損失5000餘元
瀟瀟説,交給茹茹的所有物品都是讓茹茹義務保管的,不是送給她的。
茹茹則表示,雙方不存在保管合同關係,而是贈與關係,並確認從瀟瀟處取走的海藍之謎精萃水、面膜、魚子醬精華水、瑜伽墊、飲水機等10餘件物品,其中面膜、洗衣液、瑜伽墊無法返還,其餘物品自願返還瀟瀟。
兩人對於化妝品的用量、價值也爭執不下
瀟瀟為了證明自己的損失
向法庭提交了一份網絡購物交易截圖
法院是這麼判的
法院審理認為
根據微信記錄
可以認定瀟瀟因搬家無法帶走部分物品
故表示讓茹茹拿走這些物品
結合茹茹自行挑選、瀟瀟未進行打包等細節
亦可判斷雙方並未形成委託保管合同關係
據此,應認定瀟瀟已將案涉物品無償贈與茹茹,茹茹自行挑選後取走物品亦表示接受了贈與,依法該贈與關係已完成交付,案涉物品權利已經轉移至茹茹。
此後,瀟瀟既無正當理由撤銷該贈與合同,亦無權主張茹茹賠償相關物品損失。據此,法院駁回了瀟瀟的訴訟請求,若茹茹自願退還瀟瀟部分物品,雙方可自行處理。
【來源:濟南市中檢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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