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17歲少年罪行累累卻被輕判:16歲開車撞人,14歲下毒
極目新聞記者 李力力
據福克斯新聞6月5日報道,美國一名少年在緩刑期間開車撞翻婦女和嬰兒車後逃逸,仍然再次被輕判,引發爭議。
這起事件發生在2021年8月6日,當時他只有16歲,他在加利福尼亞州威尼斯駕駛汽車時,將一名婦女和嬰兒車撞翻。開車撞人之後,他逃之夭夭。
這名17歲的少年如今被控兩項重罪:一項可能造成嚴重身體傷害的暴力攻擊重罪,一項肇事逃逸重罪。他承認了罪行,被判處在青少年緩刑營服刑5到7個月。
就在警方對他進行背景調查時,警方發現,這名少年正處於另一起案件的緩刑當中。
2019年,他在帕姆代爾高中(Palmdale High School)向一名少女的飲料裏下毒,導致少女被送往醫院治療。他因此被判犯有重罪。據時間推斷,他當時只有14歲。
時隔兩年,這名少年再次犯事。
視頻監控捕捉到了他撞人一幕,事發時,一位婦女正推着嬰兒車經過,婦女被撞上了引擎蓋,嬰兒車被撞翻。
幸好嬰兒沒有受傷,婦女只是肘部劃傷。
洛杉磯縣地方檢察官辦公室拒絕指控這名少年使用致命武器襲擊或謀殺未遂,只判處他在青少年緩刑營服刑。
他們在聲明中説,青少年司法旨在“改造年輕人”。聲明中寫道:“這名青少年將對他的行為負責,並接受必要的服務,以防止他在未來犯下罪行。”
被撞傷的婦女瑞秋對此表示嚴重不滿,她認為判刑“太輕”。她説:“那輛車靠近我和孩子時,我停下了腳步,我們挪到路右側,給司機足夠的空間讓他通過。”
“然而,這輛汽車仍然靠近我們,把輪子轉向我們的方向,並加速撞過來!”她説,她一度以為那是“生命的最後時刻”。
警方則表示,16歲的司機當時稱,這名婦女不知從哪裏冒出來,突然撞上了他……
當瑞秋被告知,這名少年年滿18歲之後,他所有的犯罪記錄都會被抹去時,瑞秋一下就爆發了:“怎麼可以這樣?他差點就殺了我們,我們有視頻為證!如果不是我保護孩子,我的孩子可能已經死了!”
一名洛杉磯官員在社交媒體上寫道:“在這起肇事逃逸案件中,調查人員永遠不會同意這麼輕的判決,這是鼓勵犯罪的行為。讓他們承擔責任對受害者來説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