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蘇貞昌:“沒收大陸抽沙船”

由 慕容亦凝 發佈於 綜合

導語:自蔡英文執政以來,民進黨就對一箇中國原則拒不承認,又修訂了所謂的“國安五法”。在台灣乃至國際上大搞“台獨”,嚴重阻礙兩岸交流。新冠疫情爆發以後,民進黨更是肆無忌憚的和美國勾連,妄圖“持美抗華”,小動作不斷,對大陸不停的抹黑攻擊。近日,大陸抽沙船又“遭殃”了。

台“行政機構”表示,如果大陸不聽台灣勸阻,執意將大陸抽沙船放於台灣海域附近活動,將遭到最高七年有期徒刑,罰款1854萬人民幣的處罰,大陸抽沙船將被台灣沒收並拍賣。台灣“行政機構負責人”蘇貞昌不知廉恥的表示,對大陸抽沙船將嚴懲不貸。

據悉,按照台灣的相關規定,所有的刑事處罰中,有期徒刑最高年限為5年,罰款金額最高也不得超過5000萬新台幣,可是大陸抽沙船,卻獲得7年以及8000萬新台幣的處罰,也算是為台“創收”了。

民進黨相關部門表示,如果沒收的大陸的抽沙船體積過於龐大、難於管理以及拍賣,台灣相關部門有權利做出決定,將大陸抽沙船作為台灣共有財產投入使用。換句話説,在民進黨眼中,對台灣海域作業的大陸抽沙船,台灣有權利進行沒收扣留等,對於大型船隻,台當局有權利無償作為公用,視為台灣所有。這種自發調查、認定、執行,不給任何人調查空隙的事情,也只有民進黨做的出來。

同時,該部門還表示,這一舉動有利於“推進船隻的利用”。其表達的意思,一方面是台灣已經扣留了大量的大陸船隻,繼續處理;另一方面是對於大陸體積過大船隻,台灣所現有的陳舊設備無法對其處理,又不能擱置不理,既然不能處理,那就為我所用,但這又就需要想辦法授權。不過,對照以往,這可能又是一出自我壯膽的戲碼。

民進黨可能覺得大陸寬容大度,能接二連三的容忍自己,日前,民進黨“民代”李問在記者招待會中指責“大陸在台灣海域的作業,破壞了台灣海域的生態平衡,”呼籲台當局強化此方面的工作。“民代”管碧玲更是過分,她表示將推動改變相關規定,允許檢察官在“必要時候”實施“變現保存”,萬一被判無罪再返還現金。

一旦這個想法被加以實現,將會成為台灣最可惡的規定,“行政機構”只是將大型抽沙船扣留作為己用,在這個過程中,如果法院判定大陸抽沙船無罪,台灣就必須要支付船主相關費用,雖有損失,但相對較小。可如果管碧玲的想法實現,可以直接跳過法院環節對大陸抽沙船進行操作,哪怕最後大陸抽沙船沒有問題,也將對船主造成巨大的損失。由此可以看出,台灣民進黨的“反華”行為,已經病入膏肓。

文丨淺陌 審丨樂一

免責聲明:本文由《這有港澳台》原創創作,圖片來源網絡,如有侵權請聯繫告知

部分消息參考:台海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