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法治時評丨公職人員要作反對浪費的表率

由 南門語山 發佈於 綜合

□ 法治時評

□ 凌鋒

4月26日,反食品浪費法草案二審稿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審議。草案二審稿明確規定,機關、國有企業事業單位等應當帶頭厲行節約,反對浪費。

“奢侈之費,甚於天災。”艱苦奮鬥、勤儉節約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是我們黨的優良作風。利用公款大吃大喝,不僅造成了鋪張浪費,也敗壞了黨員幹部的形象,影響了幹羣關係,還容易滋生各類腐敗。《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明確要求“堅持從嚴從簡,勤儉辦一切事業,降低公務活動成本”;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印發了有關加強監督執紀堅決制止餐飲浪費行為的工作意見;各地也都把制止餐飲浪費作為糾治“四風”的重要內容。

以法治之名向食品浪費行為“宣戰”,有利於發揮法律的引領和規範作用,通過法律的剛性推動節約型社會的構建。反食品浪費法草案二審稿強化了公職人員的節約義務,明確要求,公務活動需要安排用餐的,應當根據實際情況,節儉安排用餐數量、形式,不得超過規定標準。這既向全社會釋放了運用法治方式堅決反對浪費的明確信號,也有利於督促公職人員率先垂範,帶動更多人踐行勤儉節約理念。

公職人員要作反對浪費的表率,不僅要在公務活動中堅持一切從簡、嚴格執行有關接待標準,也要在公務活動之外的私人就餐中做到厲行節約,履行好一個公民應盡的責任,並把這種反對浪費的主動性拓展到餐飲領域之外其他方面。我們期待,反食品浪費法草案早日通過法定程序並付諸實施,更希望在公職人員的模範帶動下,全社會都從現在做起、從自身做起、從細微處做起,增強厲行勤儉節約的自覺,堅決破除講排場、比闊氣、搞攀比等陋習,切實防止“舌尖上的浪費”。

來源:法治日報——法制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