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急剎十級傷殘 真相實在太可怕了
公交急剎十級傷殘,真相實在太可怕了。年過六旬的無錫市民龔老太平時出行都是坐公交車,去年8月9號,她乘坐從無錫祝塘鎮開往江陰市中心的公交車,沒想到一個急剎車,竟然把她摔成了傷殘。
事發時,左手挎包的龔老太先在車上打着電話,掛完電話後又朝着駕駛員的方向走去,由於人多沒有座位她就倚靠着座椅,誰知前方恰巧有輛自行車經過,公交車司機緊急避讓急剎車,導致龔老太一個踉蹌直接摔倒在台階上。
龔老太介紹:“我身體翻了兩番,摔傷在台階上的。”
龔老太摔倒後被緊急送醫治療。後經鑑定,龔老太胸椎壓縮性骨折傷殘等級為十級,手術治療的各項費用花了六萬多元。龔老太認為,正是司機的緊急剎車造成了她的傷殘。
原告代理人表示:“根據合同法規定,被告公交公司作為承運人,應把旅客安全送達目的地,運輸中保障他的人身財產安全。”
於是,龔老太一紙訴狀把公交公司告上法院,除了被告已經支付的六萬元醫療費外,還要求被告承擔殘疾賠償金、護理費等各項費用十萬多元。公交公司卻認為,龔老太自身也有過錯。當時她在車上打電話、不拉扶手、倚靠座椅邊緣的行為,完全不符合公交乘車的安全規範。因此,公交公司不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被告代理人稱:“原告在摔倒前雙手均沒有扶住把手,只有側靠在椅背上,沒有拉住扶手的原告摔倒,因此急剎,不是導致原告摔倒的唯一原因。”
法庭上,龔老太和公交公司各執一詞。對此,法庭審理後將擇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