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記者 王思煬)3月6日,針對1批次雞大胸檢出禁用氯黴素一事,平原禾豐食品加工有限公司總經理回應新京報記者稱,企業在生產加工環節自查中並未發現氯黴素殘留,不排除涉事產品在流通時曾被使用氯黴素外用藥的人員接觸,目前已加強自身食品流通環節管控,並請相關客户做好流通環節培訓。
河南省市場監管局披露的2021年第9期4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通告中,標稱A股上市公司禾豐牧業全資子公司臨漳縣平原禾豐食品加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平原禾豐”)生產的1批次鮮大胸(雞肉),氯黴素檢出值為0.14μg/kg,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
平原禾豐總經理高安軍向新京報記者介紹,該批次雞大胸在零售地點抽檢的時間為2020年8月。2020年10月,平原禾豐作為生產商瞭解到該批次雞大胸抽檢結果後,立即展開內部溯源與自查程序,飼養日誌、同批次宰前檢查結果、宰後抽樣檢查結果、內部食品留樣化驗、第三方食品留樣化驗結果均顯示合格。平原禾豐還為此派出人員重新跟蹤產品流通全過程,發現在流通環節有客户聘請的裝卸工人曾使用含有氯黴素的眼藥水,並在擦拭眼睛後直接接觸貨品,推測本次檢出的微量氯黴素或是通過類似行為在流通環節沾染至貨品上。
高安軍介紹,作為禾豐牧業下屬公司,平原禾豐主要負責白羽肉雞的養殖、加工等業務,產品生產各環節嚴格按照禾豐牧業總部的標準執行,“我們對工人一直有禁用含有氯黴素眼藥水、外用藥的具體規定,每週至少會檢查一次。”本次抽檢前,平原禾豐近5年從未出現過在禽肉中檢出禁用氯黴素事件。因鮮品保質期為7天,當平原禾豐獲悉抽檢結果時,同批次出廠的100公斤雞大胸在商超端已全部銷售完畢,供應下游客户的雞大胸也均已經過客户檢驗,並無類似問題。目前,基於在檢查過程中的推測,平原禾豐已將一線工人有關氯黴素藥品的禁用檢測頻率由周檢改為日檢,並請客户加強在流通環節過程中的人員培訓,避免類似情況再發生。
新京報記者 王思煬
編輯 李嚴 校對 李項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