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談判為什麼要留出利潤空間?
12月3日,國家醫保局公佈了2021年國家醫保藥品目錄調整結果。將有74種新藥被納入目錄,11種藥品被調整出目錄;67種目錄外獨家藥品談判成功,平均降價61.71%,降價幅度再創歷史新高。在中國,現代化的國民醫療保障體系建設還遠未完善,民眾看病難、看病貴、看不起大病和罕見病的現象並非個別,現有醫保體系的保障水平和保障程度也遠未到位,所有這些都構成了“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的主要和重要內容。
因此,以國家醫保的建制性力量來規範醫保體系發展,以儘可能小的成本提高醫保覆蓋面和保障程度,就是國家醫保部門的應然責任。 客觀而言,當前藥品價格,尤其是那些未經醫保談判的有一定療效的獨家藥品的價格,仍然“大水漫灌”,其必要成本和合理利潤以外的價格,仍然為中間環節交易費用所佔。所以,在醫保談判中“擠水分”,也仍然是醫保談判的一項重要內容。
不過,從此次醫保談判也可看出,為藥品生產者留有比較充分的利潤空間,進而激勵藥品生產者進行新藥研發生產,使獨家藥不獨家、使特效藥形成競爭局面,從某種程度而言,這是更加有效的“擠水分”方法。並且,這樣的“擠水分”,也不致出現藥品價格下來了、藥品卻不見了的尷尬局面。
來源:光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