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對濕地進行規範管理——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分組審議濕地保護法草案

新華社北京1月22日電(記者胡璐)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22日對濕地保護法草案進行了分組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普遍認為,制定濕地保護法,對維護國家生態安全、提高生物多樣性、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對優美生態環境的需要有着重要意義。應當抓緊完善草案,加快推進立法進程,依法對濕地進行規範管理。

“近年來,我國濕地保護工作取得明顯成效,但仍存在濕地面積萎縮、功能退化的問題。”竇樹華委員説,草案注重解決濕地保護工作中的重點問題,明確濕地保護有關部門的職責,重點規範濕地保護和修復問題,妥善處理與相關法律的銜接,具有較強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建議結合濕地保護法立法,增強社會的濕地保護意識,鼓勵更多人蔘與到濕地保護工作中來。

一些常委會組成人員對完善草案提出了建議。羅保銘委員、李鉞鋒委員建議,草案應進一步細化濕地的定義、認定標準,進一步明確濕地保護、修復和利用範圍,增強可操作性。特別是要對目前是否屬於濕地範圍還存在不同意見的河流、湖泊等作出規定,既維護法律權威性,又便於指導工作開展。

“我國濕地保護涉及多個部門,為有效融合各相關部門的力量,建議明確具體分工,並就協調機制作出進一步規定。”白春禮委員表示,如建立濕地保護聯席會議機制,研究協調涉及濕地保護的重大事項及相關工作等。

此外,李鉞鋒委員提出,草案應增加對基層濕地保護管理工作保障、完善財政投入的有關規定,進一步細化明確各級政府財政對濕地保護的投入責任,為濕地保護的物質基礎、隊伍建設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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