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今日話題:數據黑市繁榮 為何在中國很難保護自己的隱私

由 司徒元基 發佈於 綜合

  距央行放開個人徵信市場已經過去了快兩年時間,雖然牌照難產,但民間徵信“準正規軍”和“游擊隊”的發展勢頭不減,各種名頭的信用評級上線,再加上互聯網消費金融的風生水起,越來越多的人體會到“痕跡即信用,信用即財富”。與此同時,徵信市場也正遭遇“成長的煩惱”,信用濫用、隱私泄露爭議不斷。徵信被玩壞了嗎?

  要點速讀1徵信市場亂象多,個人信用的收集、管理和使用邊界均不明確。2應明確徵信邊界,借鑑美國的信用法律體系,完善我國的信用法律網。亂象一:“增值服務”花樣多,大多以信用分來劃分三六九等

  “打分社會”裏每個人都有動態評分,分值大小代表了等級高低,一切生活服務設置了“分值門檻”,唯有達標才可享受,就連進入某個社交圈子,評分也必須符合要求。這聽起來匪夷所思的設定來自科幻神劇《黑鏡》中的一集,但現實裏這樣的情況正在發生。

  《黑鏡》裏的“打分社會”,買機票也設置了分值門檻

  前幾天,某平台上線社交功能,將信用分作為社交門檻,只有達到一定標準才可參與其中,一時引發不小爭議,沒有達標的人感覺受到了“歧視”,還有人認為信用分作為社交門檻太莫名其妙。在此之前,該平台還以信用評級為基礎,給高等級用户開闢機場VIP通道服務,但這項服務被央行叫停。據財新網採訪,有業內人士認為,將信用評分用於非信用場景,還把人分為三六九等,這是濫用信用的做法。

  相比之下,徵信成熟的美國,公民徵信數據的用途和使用方式有着非常明確的規定,而且限定的用途範圍,都與“信用”密不可分,比如借貸、保險等。如果平台的信用數據主要用於評估信用業務的風險,那自然無可厚非,一旦這個範圍沒有了邊界,信用的作用就會被扭曲。

  亂象二:“闖紅燈影響房貸”,地方政府徵信盲目擴容

  近兩年,各地方政府也在建設自己城市的信用管理體系,但頻繁出現將闖紅燈、地鐵逃票、不按時歸還圖書等行為納入個人信用記錄的情況。以“闖紅燈納入信用記錄”為例,目前已經有嘉興、合肥、南京、深圳、濟南等城市有此安排,這樣做無非是以“信用污點”來增加闖紅燈者的違規成本,希望能夠解決闖紅燈現象難治理的問題。不少報道為此叫好,並搬出了美國的例子,稱美國不僅會對闖紅燈行為罰款,還會將處罰記錄納入個人信用記錄中。

  闖紅燈記入個人信用記錄,美國並無此規定

  然而,只要去仔細查一查就不難發現,美國並不存在這樣的規定,事實上,只有不支付交通罰單才有可能會影響信用記錄,因為罰單也被視為個人負債的一類。也就是説,美國的個人信用記錄主要是與經濟活動的信用歷史有關的。國內地方政府盲目將信用記錄的項目增容,不僅有“重複執法”的問題,更有濫用徵信的問題。畢竟,一旦信用記錄出現污點,後續影響可能很大。


  目前央行的徵信系統中,也僅收錄與經濟活動相關的記錄。據財新網報道,今年年初,央行曾叫停嘉興市公民個人信用評價系統,而嘉興市個人徵信系統正是“無所不包”,大到犯罪記錄、治安處罰,小到拖欠水電費、闖紅燈、借書不還等都會記錄,並影響個人的信用評分。復旦大學社會學系教授於海非常反對個人信用記錄項目的擴大化,他認為不區分故意和非故意之分,動輒計入信用記錄,沒有操作性,而且會引發諸多訴訟和糾紛。

  亂象三:數據黑市繁榮,隱私保護成空談

  除了央行點名的八家可以提供個人徵信服務的“準正規軍”外,其實還有很多公司在自行開展個人徵信業務。《中國社會信用體系發展報告2017》顯示,在“徵信服務”相關的2000家左右公司中,獲得資質的比例還不到5%。正是因為一無牌照、二無約束,一些機構靠倒賣信用數據獲取暴利。

  據《一本財經》的深度調查,很多公司打着“大數據公司”的旗號開展徵信業務,而獲取數據的方式簡單粗暴,就是直接從黑客或者黑市數據中介的手裏買信用數據,這些數據都是從非法渠道獲得的。比如有人肯花30多萬買400萬條車管所的數據,而黑客們盜取的數據,“車牌號碼、所有人,發動機號、車輛識別號、保險到期時間都有。”一位黑市數據中介人稱,“工商、身份信息、車輛、房產、電商交易、銀行、運營商等”是幾類吃香的數據。

  原本按照規定,未經本人同意,機構禁止收集其個人信用數據,但現在這些“裸奔”的隱私數據被隨意倒賣。而“大數據徵信”的“大數據”只是噱頭,背後其實是“強行徵信”,據《一本財經》的調查,大部分的徵信公司很難打造出好的徵信模型,得出的信用結果並不可靠。但是,目前對這些機構的處罰力度太小,比如今年7月重慶有多家企業因違反《徵信業管理條例》被處罰,其中有4家公司是互聯網金融企業,據報道這些企業違反的是《徵信業管理條例》第四十條規定(見下圖),雖然通報沒有具體説明違規行為是什麼,但其中很可能存在倒賣徵信信息,泄露隱私的情況。

  《徵信業管理條例》第四十條

  迴歸徵信本質,應明確徵信邊界,儘快完善相關法律體系

  徵信產業歷來是因消費金融的發展而產生的,信用報告能減少商業活動中的信息不對稱、降低交易成本,既方便服務者快速甄別違約風險,也有利於消費者快速獲得授信。而目前國內徵信範圍的盲目擴大、徵信信息的濫用一定程度上偏離了徵信的本質。

  而原因則在於徵信的邊界不明確,其中包括數據的收集和利用。有個比喻很恰當,現在國內的徵信行業“處在一個超車時代,卻是一個極度危險的時代——所有人都在急速行駛,但卻沒有交警和紅綠燈”,目前的《徵信業管理條例》和《徵信機構管理辦法》還遠不夠。對比美國,市場化徵信高度繁榮的同時,也有方方面面對個人徵信的規範,目前一共有17部和信用相關的法律,其中核心的《公平信用報告法案》注重保護處於信息不對稱弱勢的消費者,對規範個人信用的收集、管理和使用都做了明確的規定。

  徵信的邊界不明確,致使亂象滋生。信用事大,保護個人隱私、建立完善的社會信用體系,需要讓徵信機構在規範下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