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驚心動魄三十秒:女子打電話過路險喪命

由 泉亮霞 發佈於 綜合

  2017-08-17 05:56:00 作者:張文浩

  [ZOL汽車電子]視頻中女子打電話匆忙的過路,但她根本沒有觀察右側的道路情況,在這時與一輛小貨車擦肩而過,萬幸沒有受傷。妙齡少年缺乏安全意識,與死神擦肩而過,並不是每次都那麼幸運!

  攝像車機智躲過一劫,高速行車一定要保留安全車距

  這麼多黃鱔吃的過來嗎?

  玩水不行弄身泥

  拿身體跟大貨車怒懟

  舞蹈可不錯(福利)

  轎車拖行摩托,騎車人被推出數米慘遭碾壓

  借道超車要謹慎

  轎車路口慘遭罐車壓扁

  厲害了,我的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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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畢節試驗區網訊 近日,赫章警方接警後迅速出警,成功查處一起尋釁滋事案件,行政拘留兩名違法人員。

  7月28日0時30分,赫章縣公安局六曲河派出所接縣局110指令稱:一名叫黃某的女子打電話報警稱其於7月28日凌晨0時許,在赫章縣六曲河鎮人民政府廣場上被兩名陌生男子強行拉扯,請求公安機關出警處理。

  接到指令後,民警立即出警趕到六曲河鎮人民政府廣場上,發現現場有一名女性和一名躺在地上的男子,經現場瞭解得知,現場女性正是報警人黃某,地上躺着的男子正是強行拉扯黃某的其中一名男子,另一名男子在知道警察來後就逃離了現場,民警決定將地上的醉酒男子帶回派出所接受調查。待該男子酒醒後,經民警詢問,男子交代自己名叫劉某奎,7月27日晚與同村的張某斌喝酒,酒醉後兩人來到廣場,看見隻身一人路過的黃某,兩人便強行拉扯黃某,直到警察來將其帶回派出所。

  逃走的違法人員張某斌經過一番思想鬥爭也於當日上午8時許,來到派出所向民警懺悔,坦白了7月28日凌晨與劉遠奎強行拉扯黃乾的違法事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第(四)項規定,民警對張某斌處以行政拘留十五日之處罰,劉某奎處以行政拘留十五日並罰款五百元之處罰。

  目前,民警已將兩人送往赫章縣行政拘留所拘留。(劉蓉)

  (2017-08-02)


  越野車撞上高速路護欄,一名女子傷勢較重 熱心過路車主護送就醫

  內蒙古晨報全媒體平台消息(記者 穆磊)“當時傷勢較重的那名女子滿頭是血,等120急救車最少需要一個小時,所以我將她抬到車內送到醫院。”昨日,在電話接受記者採訪時,張大學表示,這事是他應該做的。

  張大學告訴記者,他是河北人,在呼市工作,1日15時,他從外地返回呼市,當走到G7高速羅家營附近時,因下雨路面濕滑,一輛寶馬越野車撞到隔離護欄上。

  事故發生後,張大學馬上停車前去查看。張大學説,車上一共兩男兩女,兩名女子坐在後座,受傷最重的是後座上的一名女子,頭部鮮血直流,其餘的三名受傷較輕。

  之後,張大學把傷勢較重的那名女子抬到車上,另外一名女子陪護,前往內蒙古國際蒙醫醫院。

  16時左右,張大學駕駛車輛駛入機場高速與科爾沁快速路交叉口,因為堵車,所以張大學向呼市交管支隊特勤大隊一中隊崗亭進行求助,之後,交警開闢“生命通道”並護送前往醫院,20分鐘後,他們到達醫院。

  據特勤大隊一中隊交警介紹,重傷女子目前已住院治療,沒有生命危險。

  (2017-07-03)


  龍虎網訊 (通訊員 張敏 記者 張璐)行人橫穿馬路引發的悲劇很多,但仍有人為圖方便,不顧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近日,在大明路寧溧路路口就發生了一起行人橫穿馬路引發的交通事故,導致人員受傷。

  6月26日17時17分許,交警三大隊民警劉健帶領警輔洪創勝、魯崢在寧溧路大明路路口執勤。在大明路地鐵站1號出口處,一女子突然橫穿馬路,由於疏於觀察,直接撞到一輛正常行駛的電動車,騎車人連人帶車摔倒在地,頭部受到撞擊,一時無法起身。劉健及時上前詢問傷情,由於天氣炎熱,擔心傷者出現其它問題,便讓警輔從車上拿來礦泉水。過了一會,騎車人緩慢的站了起來,表示並無大礙,劉健又叮囑女子帶騎車人到醫院檢查一下。

  交警提醒在此提醒廣大市民,穿越馬路要走人行橫道線,在有過街天橋和過街地道的路段,應自覺走過街天橋和地下通道,行人切不可貪圖方便,心存僥倖而橫穿馬路,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將追悔莫及。

  (2017-06-29)


  6月15日上午,覃家崗派出所內一年輕女子指着腿上的撞傷講述自己的遭遇:該女子姓張,今天上午小張路過光能市場一門市時,被一輛突然衝出的兩輪電動車撞傷了腿部。而撞傷了小張的電動車和小張同時倒地,上面卻沒有駕駛員,居然是“無人駕駛”。

  這是怎麼回事?聞聲趕來的門市老闆忙將小張扶起。原來這輛電動車是門市老闆的代步坐騎,因為就停在門面旁,又經常需要使用,所以老闆並沒有拔下車鑰匙。而一名經常在附近拉活的搬運工出於好奇,上前查看電動車,不小心扭動了把手。萬萬沒想到是這相當於轟了電動車的油門,電動車自己躥了出去,正好把路過的小張撞倒。

  “無人駕駛”的電動車傷人,是否屬於交通事故?

  經處警的交巡警和派出所民警判定,類似情況屬意外事故,經派出所調解,由搬運工賠償小張1500元醫藥費。

  (2017-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