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行業資訊機構標普全球普氏報道,西班牙議會日前批准了該國首個氣候變化與能源轉型法案,明確了未來10年西班牙在應對氣候變化方面的中期目標和具體實施措施,旨在到2050年實現“碳中和”,以遵守該國為應對氣候變化而達成的國際承諾。
據瞭解,今年4月初,在經過近一年的辯論後,該法案獲得了西班牙下議院的批准。隨後經過西班牙參議院一個多月的改進,最終正式成為西班牙首個能源轉型法案。
西班牙生態轉型部部長TeresaRibera表示,近年來,其他歐盟成員國早已陸續通過立法來應對氣候變化,但西班牙一直沒有行動。“此次確定的這部氣候變化與能源轉型法案可謂‘遲到了10年’。”
事實上,清潔能源資訊網站GTM曾撰文指出,近年來,西班牙在發展清潔能源方面已經處於落後狀態。由於西班牙政府缺乏規劃、監管失誤頻發,導致2010年以來,西班牙可再生能源產業缺乏補貼、利潤低迷,投資吸引力日漸喪失,西班牙可再生能源一度陷入停滯。
TeresaRibera也坦言:“氣候變化已開始對西班牙造成明顯影響。比如今年1月,Gloria風暴襲擊了西班牙海岸,給沿海地帶造成了嚴重的破壞,並導致人員傷亡。而這正是氣候變化的結果。”
在此背景下,西班牙政府意識到推動能源轉型和實現氣候目標的重要性,開始逐步淘汰化石能源,在風能、太陽能和氫能等清潔源領域不斷探索發展空間。去年6月,西班牙關閉了其現有的15座燃煤電廠中的8座,並計劃在2025年前關閉剩餘的燃煤電廠。與此同時,在過去兩年中,西班牙已經安裝了超過7吉瓦的太陽能和近1.5吉瓦的風能發電裝機。
另據路透社報道,此次敲定的氣候變化與能源轉型法案,為西班牙設定了具體的温室氣體減排目標,即到2030年西班牙將在1990年的水平上減少至少23%的温室氣體排放。西班牙政府表示,這一數據未來將會不斷修訂,根據實時情況設定更加可行的目標。
值得注意的是,該法案還對西班牙未來所有新的煤炭、石油和天然氣開採項目進行一定限制。根據該法案,西班牙將不再對在其領土上任何地方勘探或開採化石燃料頒發特許權,現有的特許權到2042年12月31日以後將不再延長。這意味着,從2043年開始,在西班牙境內生產化石燃料將被視為非法。此外,該法案還禁止使用水力壓裂法,並要求所有西班牙公共機構剝離參與化石燃料生產、提煉和加工的公司的所有股份。
對此,國際石油變革組織的活動人士RomainIoualalen表示:“西班牙的這一決定是一個可喜的進展。不斷升級的氣候危機意味着,致力於實現氣候目標的國家都必須停止進一步使用化石燃料,並承諾逐步停止生產化石燃料。”
另外,根據該法案,西班牙計劃到2030年實現可再生能源佔能源消耗總量的42%,至少74%的電力來自可再生能源,能源效率至少提高39.5%。
在此目標下,該法案計劃到2050年,西班牙全面停止銷售採用化石燃料的汽車。為此,西班牙將大力發展電動汽車。法案規定,到2023年,西班牙所有擁有超過20個停車位的非住宅建築必須配備充電設施,以滿足將來不斷增長的電動汽車充電需求。
該法案還規定,到2023年,西班牙所有居民超過5萬人的城鎮必須開展可持續交通計劃,設立低排放區,以改善空氣質量。在這些區域內,自行車、電動公共交通、步行等可持續交通方式將受到鼓勵,同時還會建立城市內部的“綠色走廊”,方便民眾綠色出行。此外如果城市的空氣質量不合格,超過2萬名居民的城市也必須批准設立低排放區。
該法案同時強調,西班牙教育部門要將可持續性和應對氣候變化相關內容加入到教學內容中。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有西班牙環保組織表示,西班牙此次推出的新法案力度“仍然不夠”,其設定的減排目標仍“不足以滿足《巴黎協定》的要求”。該環保組織認為,西班牙是最容易受到氣候變化嚴重後果影響的歐洲國家之一,要想成功應對氣候變化,就需要加強法案力度,進一步提高其減排目標。
來源:中國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