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參與是移民政治社會化行為的集中體現,反映其介入居住國國家政治的行動意向和實際效果。華人和印度人是當今加拿大第一和第二大少數族裔(Visible Minority)。2016 年,加拿大華人人口達176.9 萬,佔總人口的5.1%;印度人人口為137.5 萬,佔總人口的4%。隨着族裔力量的增強,他們在政治上日漸活躍。但就選舉參與狀況看,印度人蔘政成效明顯高於華人,二者在代表權上的鴻溝愈發明顯。因此,社會經濟地位上有着諸多相似的兩個族羣,政治融入進程為何存在明顯差異,成為一個值得探究的話題。
從現有研究文獻看,將加拿大華人和印度人政治參與問題作為獨立課題分別考察的成果豐富而多元。但是,對二者的比較研究卻是鳳毛麟角,學者們傾向於將二者的比較置於少數族裔政治的研究框架之中。總體來説,多數學者認為,作為少數族裔的華人和印度人,在加拿大政治中“沒有被充分代表”,其選票存在“被稀釋”的現象。即使在多倫多、温哥華、蒙特利爾等少數族裔集中的大都市,其低代表權現象依然突出。一些學者對不同族裔的政治參與程度進行考察後發現,印度人在國會和省議會中的代表人數遠超過其人口比例,尤其是來自旁遮普的錫克人。究其原因,有學者從政治文化視角出發,認為在祖籍國的政治參與經歷對移民羣體的選舉參與行為具有持久影響,且這種影響具有代際傳承的特徵;有學者從資源動員的角度考察了印度人社會網絡對其政治動員的促進作用。除了參政成效外,也有學者指出,在參政問題上,印度人雖然在選舉中的參與率高於華人,但是兩大族裔參政依然面臨着相似的限制條件,如語言障礙、對選舉制度和流程的誤解及對投票重要性的認識不足等。
以上成果對本研究具有重要的參考價值和啓示作用,但仍存在一些不足:首先,一些文獻的完成時間較早,引用統計數據相對陳舊,無法清晰而準確地呈現兩個族羣當下的政治參與情況;其次,兩個族羣規模龐大,內部差異性顯著,將二者放在少數族裔總體框架中進行研究容易忽視各自的特殊性,針對性不強。本文將華人和印度人置於比較的視野下,以加拿大最近兩次聯邦大選為切入點,探討二者參政的行為特點與影響因素,期望更為明晰地展現加拿大少數族裔選舉參與的圖景。
一、華人和印度人選舉權的變遷
加拿大亞裔羣體政治地位的變化經歷了兩個階段:二戰前,“排亞主義”佔據上風,華人和印度人皆成為種族排斥的對象,沒有合法身份和政治地位;二戰後,兩大族羣在法律層面上享有相對平等的權利,開啓了其政治融合的進程。
(一)選舉權的被剝奪
翻開亞裔移民加拿大的歷史,每一頁都充滿着艱辛和淚水。亞裔移民由於來自非優選國家,“不懂自由政體,會把盎格魯民主傳統淹沒在無知的海洋之中”。在這種氛圍中,華人和印度人被剝奪了公民權,成為“不被承認的人”。
加拿大華人遭受的政治歧視是最嚴重的。1871 年,不列顛哥倫比亞省(British Columbia,也稱卑詩)加入加拿大聯邦政府後採取的第一項行動,即為修改“選民資格與登記法”,從而剝奪印第安人和華人的選舉權利。其理由有兩點:一是心術不正的政客們可能對這些人進行操縱;二是普通選民有可能不喜歡華人成為他們中的一員。1875 年,省立法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法案,規定不得將選舉權授予華人,華人名字應從選民名單上除去。1885 年,時任總理約翰·麥克唐納(John A. MacDonald)公開表示:“華人不具備不列顛人的天性、情感及志向,不應享有選舉權。”最終,新修訂的聯邦選舉法未賦予華人選舉權。1895年,卑詩省省選法案進一步確認祖籍亞洲的人皆不得擁有選舉權。卑詩的這一做法引發了“多米諾效應”,薩斯喀徹温省選舉法剝奪了該省華人的選舉權;艾爾伯塔省也開始討論剝奪華人選舉權的可能性,但支持的人不多,未能進行下去。
20 世紀初,大規模亞洲移民的湧入引起了加拿大白人的恐慌。1907年,多倫多《環球報》的社論指出:“亞洲移民永遠不能成為加拿大的好公民……大批亞洲人的存在,將使加拿大不可能形成並保持其民族性格,從而只能導致國家的衰微。”3月,卑詩省長威廉姆·鮑澤(William Bowser)向議會提交了一份剝奪非盎格魯—撒克遜後裔印度移民公民權的草案,省議會隨即頒佈法律取消來自南亞地區移民的投票權利,並禁止他們擔任政治職務或在教育、法律、醫藥等公共部門任職。由於沒有列入選民名單,印度人不得擁有房產,文化和宗教表達的權利也被剝奪,他們不能戴着傳統頭飾,也不能去公共電影院。
隨着第一次世界大戰的爆發,亞裔選舉權的問題再次引起激烈爭論,焦點是退伍老兵的選舉權。1919 年,聯邦眾議院考慮給予華人和印度人聯邦選舉權,一些在加出生和已入籍的亞裔上書政府,指出他們擁有不動產,是納税人,應該享有公民權利。但是,聯邦政府卻無視這一請求,1920 年選舉法(Dominion Franchise Bill)繼續採用“種族無資格”選舉做法,即在省級層面不享受選舉權的羣體,其聯邦選舉權也應被取消。在1921年的大英帝國會議上,印度代表提出了加拿大印度人的選舉權問題,會議通過了賦予其選舉權的決議,但這對他們獲得選民資格並無意義,卑詩省重申亞裔在該省不享有選舉權。在1924 年的省選中,除了部分曾在加拿大遠征部隊服務過的日裔老兵外,其他亞裔仍然沒有投票資格。
(二)選舉權的賦予
20世紀30年代以後,隨着移民壁壘的確立和在加出生的亞裔越來越多,移民人數構成的潛在威脅基本消除,選舉權問題卻逐漸凸顯。這一時期,加拿大白人社會內部出現了支持亞裔獲得選舉權的聲音,1934年6月,新成立的平民合作聯盟(Cooperative Commonwealth Federation)向議會提出給予出生在加拿大並願意承擔公民義務的亞裔選舉權的議案。工會的態度也發生了轉變,加拿大貿易與勞工委員會(The Canadian Trades and Labour Council)逐步放寬歧視亞裔的政策,支持亞裔獲得選舉權。但這種聲音在加拿大社會並不是主流,在二戰結束之前,本土主義始終處於上風。
第二次世界大戰促成了某些事態的發展。首先,華人和印度人協力同心,共同為選舉權而奮鬥。太平洋戰爭爆發後,印度人社區在卡薩·迪萬協會(The Khalsa Diwan Society)的領導下,打出“沒有選舉權,不參戰”(No Vote-No War)的口號,不斷髮起請願、遊行和集會等活動向政府施壓,要求獲得平等待遇。被邊緣化的地位也推動着華人對政治的介入,1944 年以後,華人與印度人將獲得選舉權作為他們共同的事業,並開展聯合行動,目的是告訴加拿大政府和社會,“拒絕給予選舉權是不民主的,他們通過為戰爭出力已經表現出對加拿大的忠誠”。華人和印度人尤其是亞裔退伍軍人要求公民權的訴求給卑詩省政府造成了莫大的壓力,一方面,在戰爭成敗的關鍵時刻,全加對軍人的尊敬達到空前的高峯;另一方面,這場戰爭被視為一場反對非正義和不人道行為的戰爭,納粹的種族主義正是非正義行為的集中體現。用這種方法説明戰爭的重要意義,就難以在加拿大維持種族主義政策。這讓卑詩省政府開始思考為公平正義而浴血奮戰的軍人在自己的國家仍是“二等公民”的合理性。1945年3月,卑詩省修正立法,給予所有在第一次和第二次世界大戰中服役的亞洲人以選舉權(日本人除外),説明卑詩省在亞裔選舉權方面的態度有明顯改觀。雖然對亞裔來説,選舉權要通過在軍隊中服役方可得到,並不是一項與國籍俱來的權利,但這是亞裔現役和退伍軍人爭取公民權獲得的第一個勝利。
其次,戰時的反法西斯合作影響了加拿大白人對華人和印度人的態度。戰爭時期,華人和印度人積極支援加拿大戰爭。1946 年11 月,當加拿大華人和印度人聯合代表團在卑詩立法機構的選舉法特設委員會出現時,他們得到了卑詩職工理事會、退伍軍人組織、聯合國學會和部分公民自由權組織、教會、商業團體的支持。白人態度的改變使得他們獲得選舉權成為可能。在《聯合國憲章》簽訂、美國移民獲得歸化權和中國與印度獲得新國際地位等一系列事件的推動下,1947 年,加拿大公民法正式實施,規定選舉權是公民身份的一個組成部分,華人和印度人終於擁有了選民身份及與之相伴的各種機會。
二、華人和印度人的選舉參與成效
加拿大華人和印度人蔘政經歷了一個由無力參與、嘗試融入到積極參選的過程。加拿大開放的制度環境和族羣綜合實力的增長共同作用,推動着越來越多的精英走向政壇。
(一)選舉參與進程
以1993 年為分水嶺,加拿大華人和印度人蔘政大致可分為兩個階段。第一個階段為政治冷淡期。早期華人和印度人大多數屬於“無政治階層”(不直接介入政治關係的民眾),主要通過社團表達自身訴求。教育程度較低和經濟能力有限是產生這一政治行為方式的重要因素。但是,這並不意味着他們放棄對平等公民身份的追求,而是默認僑領代表型的參政方式,通過“個別接觸”和“社團遊説”來爭取移民配額和公正機會。隨着公民權的獲得,一些移民精英意識到參與選舉的重要性,不願做政治上的邊緣人。1957 年,祖籍廣東恩平的華人鄭天華(Douglas Jung)在温哥華中區當選國會議員,揭開了加拿大少數族裔參政的序幕。1972 年,代表馬克思列寧主義政黨(Marxist-Leninist Party)的貝恩斯(Hardial Bains)參選國會議員,儘管最終落選,卻開了印度人蔘政的先河。1974 年,温哥華東區李橋棟(Art Lee)當選國會議員,成為歷史上第二位華裔國會議員。總體而言,這一階段,華人和印度人蔘選和當選人數較少,且集中於地方層面,華人當選省議員的有3 位,分別是艾爾伯塔的何榮禧、胡建華和安大略的黃景培,擔任市議員和市長者有21 位。印度人當選省議員的有卑詩的穆伊(Moe Sihota)、多三吉(Ujjal Dosanjh)和朱迪(Judi Tyabji),安大略的穆爾德(Murad Velshi)和馬尼托巴的葛薩(Gulzar Singh Cheema)。
第二階段為積極參政期。華人和印度人蔘政日益活躍,參政意識增強。第一,參選和當選人數顯著增長(見表1)。1993 年,16名印度人蔘選國會議員,傑格(Jag Bhaduria)等4人當選後,印裔政治家嶄露頭角。至今,共有105人被選為聯邦議員(42人)和省議員(63人)。參選聯邦議員的華人達191人次,成功當選者有20 位。第二,被委以政府公職的精英不斷增多。曾在或正在加拿大聯邦一級擔任公職的華人和印度人分別有4人和8人,展現了族裔精英超羣的個人能力和突出的社區貢獻。第三,普通選民的參與積極性明顯提升。印度人對加拿大政治的適應性較強,他們深深懂得選票的力量,近年來的投票率在少數族裔中始終排在前列。華人的參政意願亦有較大改觀,在各類選舉中的投票率有所上升,華人二代由於對政治的關注度和認知水平更高,投票熱情高過第一代。
(二)近兩次大選的參政特徵
首先,當選人數創歷史新高,二者“代表權鴻溝”凸顯。2015年,有21名印度人當選國會議員,佔少數族裔議員總數的45%和全部國會席位的6.2%。2019年,當選人數增至22名,佔國會席位的6.5%,呈現“超比例代表權”的特徵(見表2)。其中,4 位被提名為部長,職位最高的當屬國防部長石俊(Harjit Sajjan)。華人也積極投身於選舉之中,2019年,有8名候選人當選,較上屆多出2人,創造了華人蔘政的新紀錄。與以往相比,華人蔘政出現可喜變化。然而,華人蔘政水平與其人口規模和經濟實力仍不相稱,如果按人口比例計算,加拿大國會中至少應有17名華人議員,目前連一半都不到。“內閣中偶爾湧現的個別華人部長,多是政黨勝出的大勢和內閣多元比例要求的結果,在邊緣化位置上難以有所作為。”
其次,依託主流政黨參政,候選人黨派屬性存在差異。通過加入主流政黨爭取政黨提名,在某一選區成為代表該黨的正式候選人,進而競選國會議員是華人和印度人精英參政的主要方式。2019 年,41名華人蔘選人中僅3位代表獨立黨派,所有印裔候選人皆依靠黨派力量參加競選。作為少數族裔的華人和印度人,想要走上從政之路,最易於成功的方式就是選擇一個與自己目標一致的具有實力的黨派。但是,從候選人黨派屬性看,華人和印度人的政黨認同並不一致,華人中右翼黨派(保守黨和人民黨)候選人佔56.1%(23人),而印度人中左翼政黨(自由黨、新民主黨和綠黨)佔多數,反映出二者政治價值取向的差異性。
再次,參選失敗率較高,參政羣體分佈不均衡。雖然華人和印度人蔘政熱情不斷高漲,參選人數屢創新高,但是,參選落敗的比例遠高於成功當選的比例。在最近兩次大選中,華人蔘選失敗率約為80%,印度人亦有70%~75%,這與參選人集中在族裔人口聚集的選區不無關係。在華人和印度人次羣體中,中國香港移民和印度旁遮普邦的錫克人蔘政成效明顯。在當選華人中,一半為香港移民,而佔全加總人口僅1.4%的錫克人獲得了19個國會席位和3個內閣職位。中國大陸新移民和印度古吉拉特邦的參選人數亦有增加,但成功者僅3位,分別是董晗鵬、阿里夫·維拉尼(Arif Virani)和亞斯名·拉坦西(Yasmin Ratansi)。
縱觀華人和印度人蔘政的歷史,兩者的政治參與能力與效果呈上升趨勢。制度環境的變遷為他們提供了寬鬆的社會場域,而自身素質與羣體實力的提升則為參政提供了可能性。最近30年來,華人和印度人人口保持高速增長態勢,為參政奠定了選票基礎。隨着知識型移民的增加,華人和印度人的社會經濟地位得到快速提升,持本科及以上學歷的華人和印度人近40%,高於全加平均水平(23.3%)。在就業市場上,華人和印度人二代的收入水平已接近本地出生的白人子女。由於擁有較高的學歷背景、英語水平和技術能力,他們有機會從事專業性和服務性較強的工作。從資源支持理論分析,社會經濟狀況等相關資源很大程度上決定了公民政治參與的有效性。地位較高尤其是受教育程度較高的人,更可能把參與政治看成是公民責任,從而更加踴躍地參與政治。
三、華人和印度人蔘政成效差異的影響因素
加拿大華人和印度人擁有相同的政治機會條件,人口規模和社會經濟地位處於同一水平,但是,華人在精英競選能力、組織動員水平、羣體內部支持和政治大勢運用四個方面明顯遜色於印度人,“代表權鴻溝”由此產生。
(一)精英競選能力
華人和印度人政治精英結構具有同質性,多數受過高等教育,精通當地語言文化,人脈較廣,擁有長期關注基層的良好記錄,且付出和貢獻為社會普遍認同。那麼,在最近兩次大選中,為何印度人政治精英獲得提名的人數要遠高於華人?首先,印度人政治精英的籌款能力高於華人。政治競選是一種付費遊戲,加拿大選舉制度要求每位候選人提交一定數量的黨員簽名才能獲得提名,因為加拿大三級政黨都需繳納黨費,而黨費是政黨和政治家的重要經費來源。因此,加拿大政治家的募捐方法很多時候並非直接推銷,而是勸人入黨。由於華人更多地關注個人生計,對加入政黨不感興趣,再加上其他族裔成員在投票和捐款方面更為踴躍,華人在黨內提名往往以失敗告終。反觀印度人,2017 年駔勉誠(Jagmeet Singh)以過半數當選新民主黨黨魁,成為第一位領導加拿大聯邦政黨的少數族裔,並在2019 年的補選中成為本拿比南選區的國會議員。他成功當選的一個重要原因是其競選團隊簽下了4.7萬名新黨員,佔新民主黨新黨員數量的57% 和擁有投票權的新民主黨員的38%,而他籌得的資金比其他三個對手加起來還要多。
其次,在熟知加拿大政治生態的情況下,印度人政壇精英表現出對競選話語策略選擇的成熟性。民主政治遊戲下,個人或團體利益通過穿上“普世價值”的華麗外衣,將特定權利訴求普世化,使其支配的人羣產生了他們自己在行使自由意志的錯覺,從而變得可以接受。印度裔精英瞭解和熟悉民主話語機制,善於將自身利益置於“自由”“平等”“多元主義”“加拿大人身份”的整體價值觀之下。以駔勉誠的競選話語為例,在競選總理職位時,他表示:“我聽到了許多加拿大人的故事,他們在掙扎,想過上好日子,但是越來越難。新民主黨將為你們而戰(In it for you)。”這種從全社會角度進行表達的策略非常有效,團結了最廣大的力量,贏得了最廣泛的支持。實際上,參政成就較高的華人代表在發言中,也多強調自己是為加拿大服務,這種主動融入的意識更容易為主流社會所認可。而中國大陸移民由於參政時間較短,對民主運轉的話語機制尚不熟悉,往往會出現不當的發聲。例如王小寶的“微信門事件”。王小寶是加拿大歷史上第一位來自中國大陸的女性參選人,在本拿比南選區補選之前,她發佈微信朋友圈稱:“自己是唯一一位華裔候選人,如果選區內擁有投票權的華人積極為她投票,將擊敗印裔對手駔勉誠。”言論一出,自由黨方面立即撤銷其競選資格,要求其做出道歉,併發布聲明稱:“王小寶的相關言論與自由黨尊重文化多元性的價值觀不符。”王小寶的這種宣言在西方話語機制中很可能被塑造成擁有人口優勢的族裔公開排斥少數族裔,進而被建構為“族裔對立”。無獨有偶,保守黨候選人梁漢華也因其過去對同性戀的冒犯性評論被該黨撤銷參選資格。由此看出,熟諳“遊戲規則”是參與政治事務的基本要求,但是僅僅瞭解制度是不夠的,每個國家都有特定的政治文化和主體價值觀,如果不在這一語境中介入,很難得到政治支持。
(二)組織動員水平
族裔組織是移民社會存在、延續和發展的支撐力量,其動員能力直接關係到它能否充分調動內部成員,最大限度地集中各種資源參與居住國的政治進程。加拿大華人和印度人族裔組織眾多,在推動族裔投票、競選、捐款和遊説方面發揮的作用日益增強。但是,華人的組織動員水平與印度人尚存一定差距,制約着華人蔘政的廣度和深度。具體表現在兩個方面。
第一,族裔組織內部機制的效力。加拿大華人社團總數逾千個,各個社團成立宗旨有別,差異性顯著。社團之間的相互關聯性不強,客觀上形成了諸個亞文化圈,將華人社會分割得十分複雜。而由於歷史淵源、文化背景和政治傾向等因素的影響,不同來源地的差異在加拿大華人社團中得以延伸,成為華人團結的結構性障礙。“自己人鬥自己人”的現象屢見不鮮。華人蔘選人方啓剛曾提到一個例子:“一個華人居多的城市有3個席位,6個候選人競爭,3名華人,3名白人。選前,有僑領協調,希望3名華人中2人讓步,但三人互不相讓,導致3個席位全被白人拿走。”社團要求考察候選人是否對中國友好、故意披露華裔候選人原籍背景、抹黑不支持的華裔候選人的行為時有發生,華人社會難以真正意義上匯聚成一股較強的集團力量。
加拿大印度人內部的異質性不亞於華人,除了來源地、母語高度多樣化,宗教分歧更使得印度人社區像是一個“沒有共同目標感的不和諧實體”。但是,印度人對民族文化和宗教強烈的認同意識賦予其強勁的組織動員能力,在涉及族裔利益得失的重大事件發生時總能求同存異,形成合力。正如石俊所言:“錫克教徒身份不僅是一種認同,也代表一種責任。不僅代表自己,而且代表其他錫克教徒。”加拿大境內分佈着175座錫克金廟(Gurdwaras)和180 座印度教寺廟及眾多的清真寺, 構建了一個宗教支持網絡,在維護族裔團結、號召族裔成員積極投票、提供政治獻金及具體操作中起到很好的引導作用,為政治目標的實現奠定了堅實基礎。
第二,族裔領導人的動員績效。族性動員是加拿大華人領袖的動員“法寶”。族性是一個族裔羣體的普遍特質,是對自我和他者差異的一種詮釋。族性具有內聚功能,正因如此,華人領導人在激發族羣成員參與政治的熱情時,往往訴諸華人主體文化身份的表達,“華人團結參政”“爭取華人利益”“為華社發聲”“建設加華命運共同體”等口號可以清晰地展現出對“華人屬性”的強調,強化華人共性的表達對於打破地域和階層的藩籬,號召華人蔘與維護整個華人社區利益的活動具有積極意義,同時,它也會帶來兩個負面效果:一是隻打族裔牌,搶奪有限的華裔選民資源,而忽略其他族裔;二是華人選華人,盲目投票,導致長遠看華人的政治影響力被侷限於華人圈。
宗教認同促進了加拿大印度人非凡的政治和社會動員,以錫克教為例。錫克教徒的政治參與開始於金廟董事會的選舉,董事會(10~20 名男性組成)不僅控制着金廟的“錢箱”,而且擁有絕對的威信,可以影響40~50 個大家庭的投票。印度人社會是一個羣體意識和凝聚力較強的“強羣體”社會,宗教領袖在其中處於核心地位,代表族裔羣體提出明確一致的政策目標。一個例證是2018 年加拿大政府發佈的《恐怖主義威脅公眾報告》(Public Report on The Terrorism Threat to Canada)將“錫克教極端主義”(Khalistan)列為加國五大恐怖主義威脅之一,這種稱法引起了錫克人的不滿。錫克教領導人公開向特魯多(Justin Trudeau)施壓,稱“如果不審查報告,自由黨將得不到他們任何捐款和選票。同時,禁止他參加温哥華光明節進行拉票”。在強力施壓下,報告將“錫克教極端主義”改成“以暴力手法支持在印度成立獨立邦的極端主義”。
(三)羣體內部支持
族裔選票是華人和印度人當選議員的重要選票來源。現任華人議員絕大多數屬於華人選票型,以列治文中為例。華人人口占59%,且該區的華人選民以中國香港移民居多,他們的選票成為出生於香港新界的黃陳小萍先後四次在該選區當選國會議員的基礎。其他經常產生華人議員的選區,如士嘉堡愛靜閣(華人佔比46%)、士嘉堡北(44%)、列治文東(43%)、萬錦—特霍西爾(35%)和當河谷北(32%)皆擁有相當數量的華人,華人選票是他們成敗的關鍵。然而,華人投票意識依然淡薄,華人選民的平均投票率較其他族裔至少低10%。華人聚集的地區,如列治文中、列治文東、本拿比南和温哥華南的投票率在加拿大選區中往往是最低的。根據加拿大選舉局拉普教授的研究,一個選區的華人人口比例與該選區的投票率呈反比關係,華人人口每增加1%,該區投票率下降0.17%。選票是選民對政治人物的法定授權書,不投票的選民,嚴格意義上議員是沒有權利為其説話的。華人不喜歡投票的原因最常見的是“對政治沒有興趣”“工作太忙,沒有時間”“語言不通,不熟悉選舉程序”等。這種遠離政治的價值取向較大程度上受到中國傳統政治文化的影響。一方面,在“家國同構”的封建體制中,普通民眾在家和國兩個層面形成崇尚權威的順從思想,不願、不想、也無力去影響政治。即使是社會場景發生變化,華人依然難逃對權威的“路徑依賴”,對公共事務冷漠;另一方面,華人政治參與“零效能”,沒有認識到自己在政治中的作用,也不相信自己有能力對政治過程產生影響,這使得華人習慣於將自己作為一個“看客”,對政治持“觀望”態度。
印度人也以族裔選票為依託, 在布蘭普頓(Brampton)、密西沙加(Mississauga)、士嘉堡(Scarborough)和素裏(Surrey)等族裔聚居地,印度人當選幾率較高。但是,印度人投票熱情極高,2015年的投票率僅次於白人。其中,錫克教徒的投票率比南亞其他任何宗教信仰者都高,是加拿大投票率最高的宗教派別之一。這首先與錫克人對自我身份和主流政治的認同密切相關。印度阿姆利則金廟(the Golden Temple in Amritsar)被襲以及隨後的政治餘波加速了錫克人身份認同的轉變。1984年6月,為了維護國家統一和政府權威,印度總理英迪拉·甘地下令攻入金廟,造成5000餘錫克人死亡或被捕,一些分裂分子逃往西方募集資金,繼續從事獨立運動。1985年,從多倫多始發的印度航空公司的飛機在大西洋上發生爆炸,錫克難民成為首要懷疑對象,加拿大錫克人面臨一種新的刻板印象——“恐怖分子”。為了擺脱負面形象,錫克團體動員其成員積極參與加拿大社會和政治生活,成為“模範公民”。其次,錫克人擁有草根政治文化,“錫克教徒從小就被鼓勵志願參加競選活動,學習競選策略和政府運作方式。他們都認真對待社區建設、公民責任和基層賦權,並將其內化到精神之中。”政治知識和政治效能感交互作用,當個體對政治知識瞭解越多,就越傾向於在政治活動中扮演積極角色,而政治效能感又反過來增強其對政府決策影響力的自我感知。政治效能感的增強推動着錫克人去實踐公民責任,每個選民都將投票看作是一種責任或習慣。
(四)政治大勢運用
在民主制度下的選舉投票,有時候就是大勢和選民感覺發揮重要作用。從2006年至2015年保守黨執政近10年,略顯疲態,黨魁與公務員、法律界和媒體關係不和,多名閣員和議員宣佈不再參選,財長和多位參議員陸續爆出違規報銷的醜聞,民眾要求“革新”的呼聲高漲。而自由黨在選前強勢迴歸,提出“以赤字促增長”以拉動就業、為中產階級減税等一系列備受選民青睞的政綱,加上黨魁特魯多魅力出眾,深得公眾尤其是青年和女性選民的“寵愛”。可以説,2015年大選中棄保守黨而支持自由黨的大勢十分明顯。選舉結果證明了這一趨勢,自由黨獲得184席,比上屆大選多出150個席位,得票率近40%。
華人以往是自由黨的“鐵票倉”,2006年以後,保守黨由於在“人頭税”等問題上的積極作為以及價值觀與華人傳統相契合而贏得華人追隨,62%的華人是保守黨的支持者。最近幾年,自由黨在同性戀、大麻合法化、伊斯蘭難民等問題上的態度和行為引起了華人的一致譴責,華人對特魯多的“政治正確”及其衍生出來的一系列話語和行動十分反感,在保守黨“量身定做”的廣告宣傳下,不少華人和華文媒體呼籲選民拋棄自由黨。但是,華人畢竟是少數族裔,在政治大勢面前,華人選票往往流為廢票,對選舉大格局的影響較弱。
印度人在社會議題上持保守立場者也很多,但是他們具有黨派認同的連續性,不易受宣傳誤導。長期以來,自由黨對移民更加開放,更致力於多元文化的發展,大部分印度移民對自由黨鍾愛有加,在過去30年的政治參與中表現出明顯的自由主義傾向。由於認知能力的有限性和信息的非對稱性,人們往往無法明晰自己對於議題的具體態度,他們最有可能擁有二分立場。例如,在移民問題上,很難分清兩黨的移民政策具體有哪些不同,又會導致哪些後果,大多數人的印象是保守黨反對移民,自由黨支持移民。“哪個政黨對我們的接受程度更高,我們就參加哪個”是許多印度人蔘加自由黨的原因。在最近兩次大選中,印度人把選票集中投給了自由黨,而自由黨政府也投桃報李,重用印度裔政治家,實行偏向印度人社區的政策。
四、結語
加拿大華人和印度人的參政都經歷了曲折的過程,總體呈上升態勢。早期華人和印度人在“寄居者”心態和種族排斥的雙重作用下,無心也無力參與主流政治。隨着族裔力量的增強,在一系列內外因素的合力推動下,華人和印度人取得了豐富的參政成果,政治影響力正在不斷提升。然而,從最近兩次大選的結果看,華人與印度人的“代表權鴻溝”凸顯,而族羣的政治社會化水平是導致二者參政效果差異的核心變量。華人政治知識和技能的持有量及對自我可以影響政治的自信程度較低,產生了一種“與我無關”的消極體驗,進而降低了其參與政治的意願。因此,在華人政治社會化進程中,不僅要增強參與政治活動的能力(包括官方語言運用能力、選舉參與知識內容、競選和助選策略、政治溝通和勸服技巧、政治形勢分析能力等),更要培養其通過政治參與在國家治理中扮演積極角色的意識和信心,提升華人蔘政的有序性和有效性。
種族歧視是華人和印度人蔘政面臨的共同障礙。種族主義意識形態在加拿大具有深厚的土壤,華人和印度人的名字、膚色和穿着打扮經常成為他人的笑資。2017年,《埃德蒙頓太陽報》刊登了一幅諷刺加拿大印度裔國防部長石俊的漫畫,畫中他坐在一個湯鍋裏,正用勺子把湯舀起來往自己頭上澆,鍋上寫着“謊言”。上述例子足以證明種族偏見在加拿大社會的普遍存在,極大地阻礙了華人和印度人向上流動。當前,華人面臨的形勢更為複雜,在中美競爭加劇和中加關係變冷的背景下,加拿大的輿論環境更加保守,主流社會對華人的猜忌明顯增加,有些人甚至將華人視為“中國間諜”或“中國政府代理人”。而對新冠肺炎的恐懼和無知使得針對華人的種族排斥持續蔓延。如何團結起來反抗歧視行為、運用西方話語提出合理訴求、重構自身形象及緩解“東西碰撞”的矛盾是華人蔘政面臨的新課題。
(吳婷,女,星海音樂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講師,研究方向為加拿大華人蔘政、中加關係;汪煒,男,廣東金融學院公共管理學院講師,研究方向為國際公共事務管理。本文摘編自《華僑華人歷史研究》2021年第3期。)
來源:金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