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西方思想啓蒙運動的功績之一,司法究竟是否公平?與真相無關

由 司徒元基 發佈於 綜合

有很多人司法的概念並不瞭解,這可能也與很多專家不當宣傳有關,所有人都認為司法公正和真相是完全一致的,但這完全是一種假象。西方的司法為什麼嚴重不公平?你説的?所謂的中國法律人士説的。基本常識,專業人士都沒有搞明白還不斷在網上灌輸這種極其虛偽的理論。讓社會公眾普遍認為司法公平,司法公正就是真相。真的是就連法制社會的表象都沒有學到。

不論是西方國家也好,還是國內的真正學者也好,沒有人不承認。司法的公正與真相是兩個概念。司法的公正是由證據決定的,誰能提供出來證據,誰便體現了司法的公正。證據和真相雖然有着密切的聯繫,但不可能等同。真相發生過後,所有的事實都已經被時間所掩埋,我們唯一能做的就是在時間徹底掩埋這一件事之前找到對自己有利的證據,然後在法庭上展示證據。這證據更有説服力,誰的證據鏈條更為完整,那麼司法就會信哪一條證據鏈作為這一次司法判決的最終結果。與真相究竟有多大聯繫,或者是否能夠完全反映出真相,這並不是司法審判的

司法審判證據而不審判真相,就是司法的真正邏輯。都認為我們的司法講求公正,更講究真相。理論是好的,但不可能只是一廂情願,就像社會上,只要每一個人都有極高的崇高的道德,我們不用法律,也可以治理國家一樣。 理論是真好,誰都想達到,但是,誰認為這是現實的?

可以毫不猶豫的説,憲法包括最近的民法典,都是我們直接借鑑歐洲大陸各國的法律法典和憲法而創立的。這你要是不知道,那恐怕就白活了。 這情況之下,我們自然也引進了西方的司法體系。我們可以説看到了西方司法體系的弱點,只講求證據而不講究真相,所以我們在做中國特色的時候也想要彌補這一個問題,更講究真相,而不是證據。

這就造成了人們為了尋求真相而刻意創造證據的現象。又判出了很多冤假錯案。尤其是這幾年十幾年前二十幾年前的冤假錯案讓大家瞠目結舌。 進入21世紀10年代以後,我們開始追求法制社會。不僅僅要追求真相,更要在其基礎之上講究證據的健全。彌補曾經過去追求真相而創造證據的這種奇葩行為。但是後來發現這樣做也並不現實。因為真相在發生以後,真的不會有任何一個地球人知道過去的每一個細節和步驟,在法庭審判當中,最終司法採信的依然是那個證據鏈條。

可以説我們走了很大的一個圈,在實踐過程當中,不得不遵循英美或者歐洲法系的基本法律常識,基本司法常識。但是在社會宣傳方面,我們卻又不願承認,認為證據與真相應該是完全等同的。這種違反常識性的理論一直在社會上喧囂四起,擾亂視野。在普通普通人看到各種案件的審理而憤憤不平的時候。開始激烈抱怨。但是要有一天自己成為法庭上的被告或者是原告的時候。任何一個人追求的都不是真相,追求的都只是那個證據,而法庭和司法所採信的也僅僅是證據,而並不是你所認為的真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