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衞生健康委、市醫保局、市財政局日前發佈《關於做好新冠病毒核酸檢測“應檢盡檢”既往費用退費工作的實施方案》,對於在2020年5月7日至2021年2月9日期間,符合“應檢盡檢”要求參加我市基本醫療保險或持有我市身份證或户籍的發熱門診患者、新住院患者(每次住院只限1次)及陪護人員(僅限1人次,經醫療機構評估確定)產生的核酸檢測費用,可憑相關就診記錄、身份證、醫保卡、繳費憑證前往原繳費機構辦理退費。退費工作自2021年3月1日起實施。
按照《天津市新冠病毒核酸檢測“應檢盡檢”工作實施方案》,符合退費條件的人員可在2021年3月1日至10月31日期間,帶齊相關資料,去原交費醫療衞生機構辦理退款。請退費人員注意做好個人防護,聽從醫療機構安排,儘量錯開正常診療高峯。
我市基本醫療保險已支付的確診和疑似患者新冠病毒核酸檢測費用,不在此次退費範圍之內;異地新冠確診和疑似參保人員,已按照國家要求與本市定點機構進行清算的費用,不在此次退費範圍之內;其餘已參加我市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員個人自費部分,經收費醫療衞生機構核實登記後,全部退還個人。
在材料真實、齊全的情況下,退費工作會一次辦結。對於原始憑證票據丟失的情況,只要醫療機構能在相關係統中查詢到退費人員信息,即可辦理退費手續。對於醫療機構引進第三方機構進行檢測的情況,本着“誰引進誰退費”的原則,由醫療機構安排退費工作。
請廣大符合《方案》中退費條件的市民朋友,關注全市各醫療機構所發佈的通知,在規定的時間,帶齊相關證件、票據等材料,按照醫療機構要求,進行退費。退費過程中,請市民朋友遵守醫療機構相關秩序要求,避免形成聚集。如有相關政策問題,可向醫療機構工作人員詢問。
來源:津雲
來源:天津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