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為推行新冠限制令修改《傳染病防治法》
新華社柏林11月18日電(記者任珂 張遠)德國聯邦議院18日通過《傳染病防治法》修正案,為政府進一步實施新冠防疫措施提供了法律依據。
《傳染病防治法》修正案最重要的內容,是將德國政府能夠實施的具體防疫限制措施寫入法律條款。以前的法律只籠統地説,政府可在疫情發生時採取必要的保護措施。此舉將政府頒佈的防疫政令提升到了法律高度。
這項修正案是由聯合執政的聯盟黨和社會民主黨提交的。修改後的法律明確列出了疫情期間針對文化娛樂產業的限制措施。根據該修正案,政府的防疫措施最多隻能持續4周,期滿後可延長。
這是11月17日在德國多特蒙德拍攝的沒有觀眾的劇院。(新華社/法新)
《傳染病防治法》修正案在聯邦議院獲得通過後,迅速在聯邦參議院獲得通過。德國總統施泰因邁爾隨後簽署命令,修改後的《傳染病防治法》將於19日正式生效。
目前,德國正在經歷第二波新冠疫情。德國聯邦政府日前下令,從11月2日起,全國進入半封鎖狀態,餐館、酒店和文娛設施關閉,人們的社交活動受限。但是,由於缺乏法律依據,住宿禁令、宵禁令等多項限制措施難以完全落實,甚至多次被州級法院推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