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搶注谷愛凌拼音商標被罰款3000元
中新網7月27日電 信用中國顯示,近日,浙江約拿汽配科技有限公司因其他違反知識產權管理規定的行為,被德清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3000元。違法依據顯示,對違反本規定第三條惡意申請商標註冊的申請人,依據商標法第六十八條第四款的規定,由申請人所在地或者違法行為發生地縣級以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根據情節給予警告、罰款等行政處罰。
違法事實顯示,2022年3月4日,當事人為了趕上冬奧會和奧運冠軍谷愛凌的熱度,委託杭州順通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於2022年3月7日向國家知識產權局申請註冊“GUAILING”商標。2022年4月25日,國家知識產權局根據《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8)項、第三十條的規定,以“該標誌與我國奧運冠軍谷愛凌的姓名讀音相同,用作商標易造成社會不良影響,不得作為商標使用。”
圖自信用中國網站
此外,海鹽和信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因違法代理商標,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被海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1萬元。
違法事實顯示,經查明:2022年2月14日,當事人通過微信的方式與商標註冊申請人王某達成商標註冊服務意向。當事人明知與谷愛凌相關的商標會被駁回的情況下,仍接受王某的委託,為其代理註冊申請名稱為“愛凌風”的商標。2022年3月22日,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駁回通知書上載明理由如下:該文字包含我國奧運冠軍谷愛凌的名字,用作商標易產生不良影響,不得作為商標使用。(中新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