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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內容侮辱女性被罰60萬 最高人民法院:處罰得當

由 司空梓瑤 發佈於 綜合

6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發佈“廣發銀行發佈貶損女性廣告”一案,認為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在該案中適用法律正確,裁量適當,支持市場監管部門依法查處。

事件回顧

2019年6月

廣發銀行上海分行在其公眾號發佈了一篇名為《不要告訴別人,你的肚子是被我們搞大的!》的廣告推文,引發輿論關注。

同年12月

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認定該廣告貶損女性,對廣發銀行上海分行與上海厚美廣告有限公司作出行政處罰,分別罰款60萬元、30萬元。

廣告公司不服,訴至法院,要求撤銷上述行政處罰。上海鐵路運輸法院一審駁回廣告公司的訴訟請求,廣告公司不服一審判決,上訴至上海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上海三中院維持原判,駁回其上訴請求。

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認為:

對厚美廣告及銀行開出的處罰決定裁量適當。厚美廣告作為廣告文案製作者,廣發銀行上海分行作為有發佈權的金融機構,兩公司的行為完全偏離了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還有侮辱貶低女性之嫌。

上海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後認為:

從本案查明來看,案涉廣告內容系通過餐飲商户美食優惠推銷信用卡,廣告標題“不要告訴別人,你的肚子是被我們搞大的”目的是為了引起受眾的關注,但從其字面意思來看,存在譁眾取寵、低級庸俗以吸引眼球之嫌,有違公序良俗,易產生負面效應。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廣告法》相關規定,認定案涉廣告標題屬於違背社會良好風尚的廣告行為作出行政處罰,認定事實清楚,證據充分。

本案中,廣告主應對廣告違法行為承擔主要責任,對廣告主的處罰裁量不應輕於對其他廣告活動主體的處罰裁量。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綜合考慮案涉廣告違法性質、發佈時長、傳播量、閲讀量、整改情況等,對銀行處以罰款60萬元,對廣告公司處以罰款30萬元,適用法律正確,裁量適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