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三部門聯合發文,加強滑雪場客運索道安全!

由 谷太枝 發佈於 綜合

本文轉自【市説新語】;

近日,市場監管總局、體育總局、文化和旅遊部聯合印發《關於加強滑雪場客運索道安全工作的通知》,部署各地市場監管、體育、文旅部門做好滑雪場客運索道摸底排查、安全檢驗、監督檢查等工作,有效預防和減少滑雪場客運索道安全事故,保障運動員和遊客人身安全,營造冬奧會期間良好安全氛圍。

通知要求 ,各地要全面摸底排查,摸清本地區滑雪場底數和客運索道有關情況,督促滑雪場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切實落實安全主體責任。

通知強調 ,對今年滑雪季接待運動員和乘客的客運索道,要嚴格檢驗把關,做到“應檢盡檢”“即報即檢”。對檢驗發現的問題,督促滑雪場及時完成整改,待設備完成整改,取得合格檢驗報告後,方可投入使用。

通知要求 ,各地要強化部門聯動,對本地區滑雪場客運索道開展聯合監督檢查,嚴肅查處非法制造安裝、應登記未登記、應檢驗未檢驗等違法違規行為,並加大對遊客的安全宣傳力度,防範安全事故發生。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

體育總局辦公廳 文化和旅遊部辦公廳

關於加強滑雪場客運索道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市場監管局(廳、委)、體育局、文化和旅遊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市場監管局、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局:

第24屆冬奧會將於2022年2月4日舉行。為營造冬奧會期間良好安全氛圍,有效預防和減少全國滑雪場客運索道事故,保障運動員和遊客人身安全,現就加強滑雪場客運索道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摸底排查,核實客運索道使用情況

各地體育主管部門要結合職能摸清本地區滑雪場底數和運營狀況,及時將今年冬季運營的滑雪場清單通報當地負責特種設備使用登記的市場監管部門,並督促滑雪場認真開展場內客運索道使用安全管理自查自糾工作。

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對照滑雪場清單,督促滑雪場如實填寫上報安全管理自查統計表(見附件),並根據運營單位自查情況,逐一核查滑雪場客運索道使用登記情況,尤其要查清滑雪場使用的客運索道(含客運架空索道、客運拖牽索道、客運纜車)是否存在非法制造安裝、應登記未登記、應檢驗未檢驗、已停用未報停等違法違規行為。各部門要加強信息共享和數據比對,及時通報相關信息,全面摸清滑雪場及其客運索道有關情況。

二、嚴格檢驗把關,督促落實隱患整改

一要督促及時申請報檢 。各地體育主管部門要督促滑雪場落實安全主體責任,依法及時向相應檢驗機構提出客運索道檢驗申請。對今年滑雪季接待運動員和乘客的客運索道,應當在檢驗合格後投入使用。對不使用的客運索道,應當及時辦理停用手續。

二要嚴格實施檢驗 。各客運索道檢驗機構要根據申請的檢驗任務,統籌安排檢驗力量,做到“應檢盡檢”“報檢必檢”。要突出重點檢驗項目,嚴格按照《客運索道監督檢驗和定期檢驗規則》(TSG S7001—2013)相關規定,查驗安全管理人員崗位責任制、作業人員安全操作規程等管理制度是否完備;相關安全保護裝置和信號系統是否完好;備用發電機、T形架、緩降器、救援繩索等救援裝備是否齊全完好;大風監測和防範能力是否合格等。

三要督促整改落實 。對檢驗發現的問題,檢驗機構要向滑雪場提出整改意見,涉及嚴重事故隱患的,要及時向當地市場監管部門報告。當地市場監管部門要督促滑雪場按照整改意見及時完成整改,待設備完成整改,取得合格檢驗報告後,方可投入使用。

三、強化部門聯動,形成監管合力

一要加強監督檢查 。各地市場監管部門、體育主管部門要結合特種設備監督檢查計劃以及“2021—2022雪季全國冰雪運動場所安全檢查”計劃,針對冬季客運索道使用特點,對本地區滑雪場客運索道開展聯合監督檢查。重點檢查滑雪場是否建立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是否按規定辦理使用登記和定期檢驗、客運索道使用時是否保證每班至少有一名持證的作業人員在崗、是否制定應急預案並進行應急演練等。要督促滑雪場加強現場作業人員培訓,加大自行檢查頻次、加強每天運營前的試運行和例行安全檢查,切實落實相應安全管理制度。對檢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和違法違規行為的,要依法責令滑雪場進行整改或停止使用。對存在嚴重事故隱患和重大違法行為、無法落實整改的,要報請當地人民政府實行掛牌督辦。

二要加強信息公開 。各地市場監管部門、體育主管部門要根據檢驗和監督檢查情況,及時向社會公開本轄區滑雪場客運索道安全狀況,提高社會知曉度和參與度,強化社會監督;對羣眾反映存在嚴重事故隱患、重大違法行為的客運索道,要嚴肅查處,並依法公開,納入信用監管。

三要加強協調聯動 。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協調合作,建立聯動機制,分工協作、齊抓共管,共同研究建立滑雪場客運索道安全監管長效機制。市場監管部門要依法加強對客運索道等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體育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滑雪場運營管理的監督指導,做好相關體育項目、重要賽事和活動的安全管理工作;文化和旅遊部門要加大對遊客的安全宣傳力度,提醒遊客進入滑雪場開展旅遊活動時,嚴格遵守有關規定,在專業人員指導下參與各類項目,防範安全事故發生。

市場監管總局、體育總局、文化和旅遊部將視各地工作落實情況適時開展調研指導。各地在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和建議,請及時報告相應上級部門。

聯繫電話:

市場監管總局特種設備局 010-82262252

體育總局冬季運動管理中心 010-88318755

文化和旅遊部市場管理司 010-59881282

附件:滑雪場客運索道安全管理自查表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

體育總局辦公廳

文化和旅遊部辦公廳

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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