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又一個洋法官,走了……

英國《泰晤士報》報道,英國法官何熙怡,將於7月底離任香港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成為繼澳大利亞籍法官施覺民後,第二位離任的香港海外非常任法官。

報道稱,原因是何熙怡對《香港國安法》有各種疑問未解,包括陪審團如何運作。其在會議中承認,對於《香港國安法》如何運作至今仍屬未知,存在各種疑問(The jury is out on how they will be able to operate the new national security law. There are all sorts of question marks up in the air.)。她認為,其他海外法官會繼續關注香港情況。

香港司法機構4日確認,何熙怡以“私人原因”在任滿後不再續約,並於7月29日離任。

原來是到期了不續約,不是主動辭職。

但《泰晤士報》在報道中也説,何熙怡不願續約,還有個未知何時能有班機赴港的原因,也就是就算繼續幹,也不知道什麼時候能來香港。

唉,在你們那個沒有5G的國家,視頻會議確實有難度,理解,理解。

不過報道最後還是強調,何熙怡高度關注國安法,對其運作有眾多疑慮未解,就差直接説出來何熙怡就是被國安法逼走的。

​香港又一個洋法官,走了……

何熙怡是個什麼人呢?

何熙怡是她自己起的中文名,類似我們學英語時,給自己起個英文名。她中文全稱叫“列治文的何熙怡女男爵”,聽名字就知道爵位是男爵,她出生於英國約克郡的利茲,現年76歲,在英國屬終生貴族。2017年9月起出任英國最高法院院長,丈夫為Julian Farrand博士是御用大律師,他們有4名子女及7名孫子女。

看到沒,老婆當院長,老公當律師,這官司還怎麼打?嘻嘻,人家海洋法系這叫不干涉司法獨立,説不得,説不得。

​香港又一個洋法官,走了……

何熙怡於2004年任英國上議院常任上訴法官,是歷屆唯一一位獲得任命的女性。2009年,她與其他上院法官一同過渡到新成立的英國最高法院,並於2013年至2017年擔任副院長。2018年7月30日,就任香港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

她一個英國官員,怎麼就能來中國的土地上當法官?

洋法官站在自身政治立場偏頗判案,造成對香港的危害,有理哥已經多次分析過了,這裏不再贅述。但要理解,這些洋法官的存在,按照目前香港法律,是合理合法的。

因為根據《香港基本法》第九十二條,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員,應根據其本人的司法和專業才能選用,並可從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聘用。據港府通告,現時香港終審法院共有13名來自海外的非常任普通法地區法官,9名來自英國、3名來自澳大利亞及1名來自加拿大。

​香港又一個洋法官,走了……

香港迴歸前後,國家考慮到香港的社會穩定,並將長期成為中國面對西方世界的“窗口”,於是在《基本法》制定時,允許聘請外籍法官。

但是允許,不是必須。在迴歸後的實踐中,這種允許就慢慢被濫用了。

2017年時,時任香港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就説,終審法院的所有海外非常任法官都是名聲顯赫的法官,如果香港法院並不享有司法獨立,又或是法官們在審理案件時會受到干預,這些知名法官一定不會接受邀請擔任終審法院的法官。換言之,他們必定是對香港的法治和司法獨立有莫大的信心,才會接受邀請。

在當時的香港法律體系內,是以請到洋法官為榮的。當然支付點工資,就自然不在話下。

​香港又一個洋法官,走了……

但怎麼都是反華的“五眼聯盟”國家的法官?海洋法系國家還包括菲律賓、巴基斯坦呢,怎麼沒見巴基斯坦法官?這是嫌貧愛富?

既成事實不合理,走下去就會出問題。果不其然到了2019年,在美西方煽動下,香港黑暴肆虐,這時候對黑暴縱容的洋法官就弊端凸顯。

為了撥亂反正,2020年香港實施了《香港國安法》,這部有效為香港止暴制亂的法律,卻讓“自由”慣了的洋法官,覺得非常不舒服。

於是就有了英國法院威脅不向香港派法官,已到期英國、澳大利亞法官不再“續約”,要用這種手段讓他們培養的香港“法律人才”失去粑粑的愛,從而反感《香港國安法》。《泰晤士報》今年3月15日就曾發表文章,呼籲在港的英籍法官應該一齊辭職,用這種手段來“制裁”實施了國安法的香港。

這方法有效嗎?對亂港派當然有效,他們認為何熙怡的離任會引發多米諾骨牌效應,甚至憂慮影響外國對香港司法獨立的信心。

曾任大律師公會主席的亂港派大律師梁家傑就説,他2018年拜訪英國時,就聽説英國有呼籲法官不再來香港擔任法官審案,他當時力勸英國不要這樣做,因為這等同為香港的司法制度頒下“死亡證”。結果3年後,已有的英國法官決定不來。自稱希望將香港法治承傳下去的梁家傑妄指,對香港司法制度今日落得如斯下場,感到非常悲哀。

​香港又一個洋法官,走了……

既然亂港派“非常悲哀”,説明這事做對了!

毛主席説:宜將剩勇追窮寇,不可沽名學霸王。對香港的司法體制,就該進一步撥亂反正!

6月7日,香港立法會資深司法任命建議小組召開會議,本身是律師的愛國議員何君堯就批評目前的聘任“五眼聯盟”法官制度。

其表示目前終院開庭須要4名常任法官加上1名非常任法官的規定是“自我設限”,質疑為何主要依賴“五眼聯盟”法官出任非常任法官,而不考慮其他普通法地區的法官。他批評香港向來信奉的西方國家在反對修訂《逃犯條例》示威後包庇香港逃犯,每次都顛倒黑白,若再依賴“五眼聯盟”法官出任非常任法官會構成風險,認為政府在憲制上要居安思危。他又指曾有法官公開批評《香港國安法》,故認為委任法官必須考慮政治問題,絕不能忌諱不談。

​香港又一個洋法官,走了……

會上議員梁美芬亦指《基本法》允許邀請其他普通法地區的法官審判,而香港海外非常任法官主要來自英國,但英國、澳大利亞等地的政客經常公開給予當地司法人員政治壓力。也就是説,這些法官根本沒法做到司法獨立,始終在“五眼聯盟”授意和壓力下,判決香港的案子。如果要聘請外國法官,建議增加來自其他普通法地區的法官,例如新加坡、馬來西亞等,也建議增加本地非常任法官數目。

議員周浩鼎則批評“五眼聯盟”過往在各方面打壓中國,部分海外法官早已作政治表態,在聘請非常任法官時要先充分了解法官的背景,又批評何熙怡是利用辭職抹黑香港。周強調司法人員不應捲入政治,或配合當地政客的行動。

洋法官的危害,正常人已經看到了,立法會也提出了改革司法的呼聲。希望香港各級司法部門也認清現實情況,不要再對殖民地時代洋大人的愛戀戀不捨。在“邀請”法官的問題上,不要再盲從美西方的虛名,更應該多一些為香港的福祉考慮。

雖然以前跪下過,但是現在,是時候站起來,挺直腰桿子做個堂堂正正的中國人了。

​香港又一個洋法官,走了……

來源 有理兒有面

編輯:楊萌

流程編輯 吳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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